右脚脚踝骨折两个月了,是可以用生姜泡脚的,可以促进血液循环,有效地促进骨痂的愈合的,但是要注意泡脚的水不要过热,以免导致烫伤。同时可以在专业的康复师指导下进行运动训练,作业训练等康复功能锻炼,平常要以保养为主,以免导致出现后遗症。
在广东农村,以前儿媳妇端水给家公家婆洗脚,如今家婆端水给儿媳妇洗脚,对此你怎么看?
在广东农村,以前儿媳妇端水给家公家婆洗脚,如今家婆端水给儿媳妇洗脚,对此你怎么看?阿兮不了解广东农村实际情况,是所有家婆都要给儿媳妇端水洗脚吗?还是家婆心疼劳累一天、生病或怀孕的儿媳妇,为她端了洗脚水?这可是两个概念,千万不能以偏概全,因个别例子,打击了所有广东农村的儿媳妇,让她们背了莫须有的罪名,受了委屈。
确实,在古时候农村,比较封建,男主外女主内,女子结婚后就在家里相夫教子,伺候老人,封建礼教里女子讲求三从四德,有些厉害婆婆,确实会给儿媳妇立规矩,要求儿媳妇每天给家公家婆端洗脚水,这才有农村俗语“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说法。
但对现代人来说,讲求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人的世界早不是炕头锅台边,走向了更大舞台。结婚后的女性,一样在外面工作,和男同胞一样打拼,还要承担怀孕哺乳等,若是疲惫工作一天,回家后那俩还不算老,身体健康能自理的公婆,还要拿把着让儿媳妇给端洗脚水,这才叫不通情理好吧?
若是婆婆在儿媳孕期,妊娠反应厉害,尤其是妊娠后期腿脚肿胀,弯不下腰洗脚时,能够体贴一下儿媳,给端来洗脚水洗脚,这也是心疼儿媳,把儿媳当闺女的一种表现,只能更加利于家和万事兴,有什么值得大家批判的吗?
在阿兮看来,在一个家庭中,谁都没有特权,没有心安理得享受别人服务的权利。但对家庭中身体差,需要照顾的人多偏爱一些,也是应当应分。比如,若是公婆晚年身体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别说儿媳妇给端洗脚水,就是给洗脚擦身,也是本分。
阿兮老娘今年85岁,老娘痴呆了,姊妹几个给老娘擦身洗澡洗脚剪指甲,不知道被踹了多少次,挨了多少揍,可这是为人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阿兮的婆婆86岁,腿脚不方便,从我老公到我女儿,家里人都给端过洗脚水,女儿还经常给奶奶洗澡洗脚剪指甲,算是很平常的日常生活了。
那年阿兮崴了脚脖子,肿得不敢落地,那些日子每天是老公烧了水小心帮我洗脚,一家人,若都健健康康的,谁伺候谁是应当应分?有困难时都看见,能主动关心爱护,才是幸福家庭该有的模式。
所以,大家千万别看到谁家儿媳给公婆端了洗脚水,就主观臆断人家是封建家庭,也不要看到谁家婆婆给媳妇端了洗脚水,就觉得现在年轻人不像话,不知道敬老爱老,云云。其实也许人家都有内情,人家这样做很乐意,只是被你曲解而已。互敬互爱,尊老爱幼,不管农村还是城市,自家认可喜欢的模式,就是幸福家庭好模式,外人无权说三道四,给予道德绑架。大家同意阿兮的观点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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