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发生后如何互救和自救?

煤矿井下事故发生后,在矿山救护队不能立即到达事故地点的情况下,矿工为保证自身的安全,应立即开展自救互救活动。自救者首先必须熟知以下内容:

(1)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3)掌握避灾方法,会使用自救器。

(4)掌握抢救伤员的基本方法及现场急救的操作技术。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这在我国煤矿救灾中是有沉痛教训的。

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妥善避灾

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事故现场实例表明,遇险人员在采取合适的自救措施后,是能够坚持较长时间而获救的。据现场勘察和被救人员介绍:

(1)凡避难位置较高的均死亡,位置较低的绝大部分人保存了生命。

(2)俯卧在底板上并用湿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生命;与此相反,迎着烟雾方向的人均死亡。

(3)事故发生后,恐慌乱跑、大哭大叫的人大部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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