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一位急救专家告诉记者,医学上把发生伤病后的头4分钟,称为急救“黄金时间”,如果能有更多人掌握科学的救护知识,无疑会在挽救生命时抢得先机。
据统计,每年全世界约有350万人死于事故造成的损伤,日常生活中的意外和暴力行为,受伤需治疗的人数为上述人数的100至500倍。而现场急救技能,可用于如交通事故大出血、休克、电击、溺水等情况,在4分钟内如果能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一般都可救活,这个时间叫救护“黄金时间”;如果超过8分钟,救护的成功率只有5%,超过16分钟基本不能救活,而医院救护车是在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按15分钟后医护人员到达预计,多数情况下会错过救护病人最佳时间。急救专家提醒市民,一个普通人通过2-3天培训,就能掌握现场救护的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目前,济南市红十字会开展面对社会各阶层的卫生救护培训,已累计举办普及培训班、讲座900余期,培训12万余人次。所以黄金救护时间是4分钟
战时对配带红十字标志的人是不是不能开枪?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战双方一律不许射杀医护人员。
但也有一些前提,第一就是医护人员必须有鲜明的标志,也就是题目上说的佩戴红十字标志,比如袖标、头盔标志等等。如果是医疗救护车辆,必须在车顶明确有红十字标志,防止空军误炸。
如果医护人员不佩戴这些表明身份的识别物,被打死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就是医护人员不得参加战斗。有意思的是,医护人员并不是不能携带武器,他们仍然可以携带诸如手枪、卡宾枪、匕首之类的武器。
这主要是战场的威胁并不仅仅是军人,还有诸如土匪、强盗、散兵流寇甚至野兽,医护人员在遇到这种袭击时,可以合理自卫。
在西线战场,也就是德军和盟军的交战中,双方大体遵守这个约定。
美军认为,德军没有刻意射击过己方医护人员,当然误杀误伤是难以避免的。
同时,美军、英军当然也没有刻意杀伤过德国医护人员。
双方的默契是,射杀医护人员属于战争罪行,同士兵互相射杀是不同的。
严格来说,如果士兵恶意射杀对方医护人员,被捕后就要审判,这不是普通作战行为。
其实,不射杀对方医疗兵,是双赢的结果,大量伤员可以因此得救。
但是,东线苏德战场,以及太平洋战场和日军作战,就完全不存在这种情况。
这些战场各方都杀红了眼,什么人都杀,遇到佩戴红十字标志的反而优先打击。
在和日军作战时,美军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去救日本重伤员。结果,这些重伤员往往引爆手雷,同美军医疗兵同归于尽。
而日军遇到美军医护人员,从来都是毫不留情的攻击,日军飞机尤其追着美军救护车和医疗船攻击,甚至用机枪扫射医疗帐篷。
甚至美军医疗兵救助日本伤兵时,他们引爆手雷同归于尽。
这引起了美军的愤怒,认为日军是“一群未开化的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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