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rehabilitation)直译为“复原”、“重新获得能力”、“恢复原来的权利”、资格、地位、尊严等。中国内地翻译为康复,香港地区翻译为复康,台湾省翻译为复建。20世纪40年代以来,康复的定义和内涵不断地演变。世界卫生组织(WHO)1969年的定义是“综合和协同地将医学、社会、教育和职业措施应用于残疾者,对他们进行训练和再训练,以恢复其功能至最高可能的水平”。1981年提出新的定义“康复是应用所有措施,旨在减轻残疾和残障状况,并使他们有可能不受歧视地成为社会的整体”。
康复的基本内涵包括:采用综合措施,包括医疗、教育、职业、社会和工程等方面的措施;以残疾者和患者的功能障碍为核心;强调功能训练、再训练;以提高生活质量、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康复医学是具有独立的理论基础、功能评定方法、治疗技术和规范的医学应用学科,旨在加速人体伤病后的恢复进程,预防和(或)减轻其后遗功能障碍程度。
世界卫生组织将康复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作为现代化医院的基本功能。这四个学科的关系不是以时间划分的阶段关系,而是互相关联、互相交错、四环相扣的关系。
康复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关系:其关联不仅在于康复治疗过程经常需要同时进行临床治疗,而且临床治疗过程也需要康复治疗地积极介入。例如心肌梗死、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等,患者均需要早期活动和功能锻炼,以缩短住院时间,提高功能恢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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