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问题是: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能否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享有工伤同等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这个规定是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应该说,是很人性化的。

但在实际事故过程中,有关于这一条的评判常常会发生争议。到底什么样情况下的48小时之内死亡才算是工伤。

二、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究竟有哪些认定要点呢?

要点一:工作时间。

要点二:工作岗位。

要点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要点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判断。

关键性的,也是实质性的要素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条的判断,主要体系在突发二字上,一般应理解为突然发作,情况危急,导致当时死亡或者需要立即送医疗机构急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

三、突发疾病包括哪些病?

从条例规定里我们可以看出,并未对疾病的种类进行规定,也就是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

四、关于48小时的起算点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2004]256号)第三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中主要是针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突发疾病、病情危重、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其中发病、抢救、死亡为一连续完整的不间断的过程,发病与抢救、抢救与死亡之间有先后顺序及紧密逻辑关系的。

五、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感不适,回家或宿舍休息,若干时间后送医疗机构救治无效死亡,认定工伤恐有难度。

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自感不适,但未直接送医院抢救,而系回家或宿舍休息后送医院抢救并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该情形不满足“视同工伤”的要件。

据悉,有的地区已经明文规定,上述情形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必须的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情况紧急,直接送往医疗机构抢救治疗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将“直接送往医疗机构抢救治疗”为认定要件。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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