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城市建设模式?

第一种是田园新城(Garden City)。这种新城以英国建筑学家霍华德在1898年提出的“田园城市”理念为指导,通过政府主导进行开发。霍华德认为,“政府主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城址选定、资金支持以及处理与具体新城开发企业关系等方面”。为什么要建设田园新城?当时人们主要是想解决城市工业化造成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以及原有城市规模无法满足刚性居住需求的问题。

和其他模式相比,田园新城的城建规模不是太大,强调的是在当地政府主导下进行开发,同时寻求国家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可以说,田园新城是欧洲国家中出现的第一代新城发展模式,其深层逻辑是对工业革命条件下城市高度工业化带来的大量城市治理问题进行反思。

最早的实践也是在第一批工业化国家中出现的,例如经典的英国伦敦郊外的斯蒂文乃奇新城(Stevenage)、德国柏林西南郊的施特格里茨·策伦多夫区(Steglitz-Zehlendorf)等。斯蒂文乃奇新城的特点是由6个低密度的“邻里居住区”组成,以今天的眼光看,其“邻里居住区”设计有点类似现在人们所熟悉的大型联排别墅区。为推进其建设,英国政府不遗余力地制定了《新市镇法》。该法在1946年8月1日施行,斯蒂文乃奇新城在当年11月11日被伦敦市政府指定为新市镇。它也是当年内英国唯一投建的新市镇,起到了充分的示范作用。

田园新城模式对改善人居环境而言显然作用明显,但由于它并没有对土地进行集约开发,因此对于处在城市人口高密度条件下的东亚城市来说,有“落地”上的实际困难。

第二种是产业新城。产业新城是“以一种或多种产业为主导,在工业园或产业园形式上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的新城镇,一般和大城市核心区距离稍远”。此类新城的规划同样需要政府决策和研判市场对于产业的需求。在开发模式上,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由政府引导产业集聚。在产业新城建设的欧洲经验中,出现了专门成立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社会管理、政策落实等事宜。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至上世纪70年代,英国集中兴建了32座新城。米尔顿凯恩斯(Milton Keynes)是英国战后“新城运动”中最后一批建设的新城之一,它曾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东南距伦敦80公里,西北距伯明翰100公里。在新城的开发过程中,规划者意识到“随着未来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趋势的变化,新城必须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将金融产业和现代物流作为米尔顿凯恩斯新城的主导产业,同时大力发展包括信息、咨询、保险、科研与教育培训等业态”。也就是说,新城要发展,必须与周边的传统大城市伦敦、伯明翰等在产业链上形成强关联。

以今天的眼光看,米尔顿凯恩斯新城是成功的新城,不仅成为难得的人口高增长城市,人口结构也远优于英格兰城镇的平均水平。目前,这座城市拥有400多家企业总部和金融服务机构,入驻了包括英国铁路公司、亚马逊英国物流中心,还有可口可乐、西门子、梅赛德斯-奔驰等品牌的英国总部。与以人居环境为主的田园新城相比较,产业新城的特点在于瞄准产业趋势、利用区位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更易激发地区活力。

第三种是副中心新城。在欧洲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副中心新城可以说是结合了田园新城和产业新城的优势,主要通过“分担核心区部分城市功能来实现城市多中心的结构和目标”。同时,副中心新城强调与大城市核心区保持快捷便利的交通联系。

在欧洲国家的副中心新城建设中,巴黎拉德芳斯(La Defense)新城是比较典型的案例。拉德芳斯新城于1985年开工建设,以百万常住人口基数为目标设计,处于巴黎市中心沿塞纳河向西北方向发展的必经之地,是巴黎9个副中心新城建设过程中最先行启动的一个。巴黎特别成立了“新城国土开发公共规划机构(EPA)”,以多重身份参与新城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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