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医疗健康
问题描述:
如题!
解析:
神经衰弱
目前国际趋向取消神经衰弱作为独立的诊断单元,但亚洲部分国家仍在使用。我国尚保留其作为神经症诊断之一。神经衰弱以精神易兴奋和脑力易疲乏为主要临床特征,常伴有情绪烦恼和躯体性体诉及症状,无相应器质性病变基础。国内1982年调查神经衰弱患病率约为1.3%。
[临床特点]
1.与精神易兴奋相联系的精神易疲劳,患者自觉联想和回忆增多而且杂乱,注意力不集中,感觉过敏.
2.脑力易疲劳,多想的同时感到没有精力,脑力迟钝,记忆力减退。
3.体力易疲劳,即使是轻微劳动,也易感体力不支、衰弱而要求休息。
4.情绪症状明显,表现烦恼、易激惹、心情紧张。
5.不伴有欲望和动机的减退,苦于“心有余力不足”,有紧迫感、负担感、效率下降感。
6.睡眠障碍,患者白天嗜睡,自觉脑子不清楚,夜眠不深,不易入睡、梦多,为此烦躁不安,辗转反侧,恶性循环。
7.紧张性头痛,或头部不适感可持续存在较晌猜盯长时间。
8.轻度或重度内脏功能障碍,往往只限兆行于个别器官。
〔诊断要点〕
1.以脑功能衰弱症状为主要临床相,至少有下列症状中的3项:
(1).衰弱症状 脑力易疲劳,感到没有精神,自觉脑子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或不能持久,记忆力差,效率下降,体力亦易疲劳。
(2)情绪症状 烦恼,心情紧张而不能松弛,易激惹等,可有轻度焦虑或抑郁,但在病程中只占很少一部分时间。
(3)兴奋症状 感到精神易兴奋,表现为回忆和联想增多且控制不住,伴有不 *** ,但没有言语运动增多。
(4)肌肉紧张疼痛 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
(5)睡眠障碍 入睡困难,多梦,睡后感不解乏,睡眠感消失,睡眠觉醒节律紊乱。
2.症状持续至少3个月。
3.妨碍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宴和;或感到痛苦而主动求医。
4.不符合任何一种神经症诊断;非器质性疾病伴发疲劳综合症;非重性精神病性障碍伴发神经衰弱症状群。
抑郁症
抑郁症是情感性精神疾病或心境障碍的一个类型,也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临床上以情绪低落、兴趣和愉 *** 缺乏为主要特征的抑郁发作。据国外报道,抑郁症时点患病率成年男性为2%~3%,成年女性为5%~9%。一生中患病危险概率男性5%~12%,女性10%~25%。抑郁症患病率与民族、文化水平、收入、婚姻状况关系不大。
〔临床特点〕
1.女性抑郁症患病比利时男性的2倍。好发年龄在25~44岁。65岁后首次抑郁发病者较为少见。
2.约15%重性抑郁症自杀死亡。55岁以上的重性抑郁症的自杀死亡率增加4倍,达60%。发病后第一年的自杀死亡率明显增高。
3.部分重性抑郁症患者因疼痛、躯体疾病、生理和社会角色功能下降而就诊于综合性医院。
4.10%~25%患者早期表现为心境恶劣,每年约10%的 心境恶劣者出现重性抑郁发作。
5.一级亲属中的同病率是普通人群的1.5~3倍。
6.情绪低落、兴趣或愉 *** 缺失为抑郁症最突出、最典型的症状。且至少持续2星期。
7.情绪低落的特点是患者感到抑郁、悲伤、绝望、失去信心或神情沮丧。可以从患者的脸部表情、动作行为观察得到。多数患者伴有焦虑。
8.部分患者诉说没有感觉,或整天担忧,或易激性增高。还有部分患者以躯体不适为突出主诉,如躯体疼痛等(旧称隐匿性抑郁症)。
9.兴趣和愉 *** 缺失主要表现为对习惯的兴趣爱好及娱乐活动缺乏动力。给人一种脱离社会、封闭自己的印象。部分患者 *** 望、性活动明显减少。
10.食欲减退是常见的症状,患者为生存而强迫自己进食,但没有饥饿感。体重下降明显。个别患者为食欲增加,体重增加。
11.睡眠障碍是抑郁症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早醒是抑郁症的特点。其他睡眠障碍有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难于入睡、彻底不眠。个别患者表现为睡眠过度。
12.可出现精神运动性迟滞,如言语、思维、动作缓慢,严重者达木僵程度。或者表现为激越,如坐立不安等。
13.患者经常感到能力下降、精力不足、躯体易疲劳。
14.自责或无用感、“废人感”也是常见的症状。患者过分夸大自己的缺点或不足,严重者可达妄想程度,如自罪妄想。
15.多数患者体验到思维能力、注意力、决策能力明显受损,并常常归咎于记忆力减退,工作效率明显下降。
16.厌世感、自杀观念、自杀企图是抑郁症的常见症状,也是最危险的症状。自杀观念、自杀企图或自杀行为与抑郁症病情严重程度有关,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自杀常难以预料。
17.少数患者伴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通常与抑郁情绪一致,但持续时间短暂,一般不超过2星期。
18.其他伴随的精神障碍有强迫症、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惊恐障碍、边缘性人格障碍。
19.临床上按抑郁症状的频数和严重程度分成轻度抑郁、中度抑郁和重度抑郁。
20.首次抑郁发作后,60%~70%的患者会再次抑郁发作。其中约70%再次发作患者会有第三次抑郁发作。约90%3次发作者会有第四次抑郁发作。
21.5%~10%单次抑郁发作的患者以后会有躁狂发作,发展成双相。
22.约66.7%的抑郁症患者会完全缓解,33.3%的患者为部分缓解或持续发病。通常发作次数越多、年龄越大、病程持续时间越长,缓解期相应缩短。
23.抑郁发作前就有心境恶劣,则提示预后不佳。
24.抑郁症自然病史随访1年后,约40%患者仍有抑郁症状,且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约20%患者有抑郁症状,但不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余40%无抑郁症状。
25.首次抑郁发作的严重程度有助于预测抑郁是否持续发作。
26.首次抑郁发作通常在严重的精神应激下发生,如恋人或配偶的死亡、离婚等。心理社会事件对最初的抑郁发作起到“扳机”的作用。
27.慢性疾病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者可以加重抑郁病情,延长抑郁病程。
28.急性起病的重度抑郁症,尤其是伴精神病性症状,或精神运动性迟滞者,多数发展为双相情感性障碍。
29.青年人首次抑郁发作后,不一定都发展为双相情感性障碍。
30.部分重性抑郁症患者地塞米松抑制试验(DST)阳性,睡眠脑电图检查异常有助于诊断。
31.抑郁发作病程一般约6个月,少数长达1~2年。病程长短与年龄、病情严重程度、发作次数有关。
〔诊断〕
1.以情绪(心镜)低落为主要特征。
2.病程持续至少2星期。
3.至少伴有下列4项症状:
(1)对日常活动丧失兴趣、无愉 *** 。
(2)精力明显减退,无原因的持续疲劳。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或自责,或有内疚感,可达妄想程度。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之念,或有自杀行为。
(7)失眠、或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不振、或食欲减退、体重明显下降。或食欲增加,体重明显增加。
(9) *** 明显减退。
4.社会功能受损,或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癔症
癔症,又名歇斯底里。主要表现为感觉、运动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或短暂的精神异常。检查未能发现有相应的器质性改变。这类症状可因暗示而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据美国报道,与癔症有关疾患的患病率为0.01%~0.3%。据国内报道,患病率约为2%,女性远高于男性。
〔临床特点〕
1.起病与精神因素有关,由精神创伤引起较强烈的情感反应,常为第一次发病的诱因,以后发病可以在第一次起病相似情况下,因触景生情,产生联想或自我暗示,激起旧的情感体验而再次发病。
2.癔症发作有利于患者摆脱困境,发泄情绪,获得别人同情或得到支持和补偿。所谓继发性获益是使症状持续化的重要因素。
3.多数患者有癔症性人格特点,即高度情感性,情感反应强烈鲜明,但肤浅不稳,暗示性强,自我中心,言语行为夸张性强,富于幻想。
4.临床上根据以精神障碍为主或以感觉、运动障碍为主的不同而分为癔症性精神障碍和癔症性躯体障碍。
5.癔症性精神障碍又名分离性障碍,有以下主要临床表现:
(1)癔症性朦胧发作 发作性意识范围狭窄。
(2)情感爆发 具有发泄特征,行为幼稚,情感夸张做作,言语内容与精神创伤有关。
(3)癔症性遗忘症 突然忘记某阶段和某事有关系的经历,称为界限性遗忘;有的忘记自己所有的经历,包括自己的姓名和年龄一并忘记;期间,患者意识清晰,认知和适应功能良好。
(4)癔症性漫游 突然离家外游,伴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尚能进行较复杂的活动。时期可为数小时、数日或更长,发作后不能完全回忆。
(5)癔症性假性痴呆 为突发性类痴呆状态,又称童样痴呆或甘瑟综合症。
(6)癔症性多重人格 为突发性身份改变,两种或多种身份相互交替,包括神魂附体。
6.癔症性躯体障碍,又称转换性障碍,可表现为以下形式:
(1)感觉障碍 包括癔症性黑蒙、癔症性失聪、癔症性疼痛、癔症球或梅核气等。
(2)运动障碍 包括癔症性大发作、癔症性瘫痪、癔症性失音、癔症性震颤等。
7.癔症患者躯体症状与神经分布和检查结果不符,其症状表现反映着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即临床表现是患者想象中的疾病。
8.癔症患者,特别是表现为躯体症状者,对自己的症状显得并不关心,即所谓泰然漠视。部分患者则有一定程度的焦虑体验。
〔诊断要点〕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表现有下述情况之一: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
(3)分离性身份障碍(癔症性双重或多重人格)。
(4)癔症性情感爆发(癔症性精神病)。
(5)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转换性癔症)。
(6)其他癔症形式。
3.症状妨碍社会功能。
4.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病变或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强迫性神经症
强迫性神经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两者的尖锐冲突使患者焦虑和痛苦。患病率报道国内外差距较大。据美国报道,终身患病率为2%~3%,国内调查终身患病率为0.01%。
〔临床特点〕
1.多数患者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起病,1/3以上的患者起病前有心理社会方面的因素和躯体方面的问题。
2.多具有强迫性格特征,表现墨守成规,优柔寡断,过分仔细,刻求完美,注重细节,力求准确。但也有16%~36%的患者没有强迫性格。
3.强迫思维是本症的核心症状,最为常见。如不断思考并无实际意义的问题的强迫性穷思竭虑或强迫性思考;以无必要的疑虑为内容的强迫性怀疑;反复呈现形象性内容或以往经历的强迫性表象和强迫性回忆;表现为强有力内在驱使,但患者从不真正付之行动的强迫意向或强迫冲动。
4.强迫行为,常为继发。可以是满足强迫思维的屈从性强迫行为;也可以是对抗强迫思维、冲动或表象的控制性或对抗性强迫行为。可表现为简单的动作、检查、洗涤之类,也可为复杂的有固定格式的、组合性的强迫性仪式行为。后者为患者必须按照仪式的程序操作,稍有差错便从头开始。
5.患者对强迫症状有一定自知力,知道这类思维或行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即试图控制,又未能成功。
6.由于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的尖锐冲突,可发生焦虑、抑郁等情绪反应。
7.常因强迫症状而影响其社会功能,但多数并不严重。
8.少数患者伴有人格解体或现实解体症状。
9.强迫性洗濯者,常发生皮肤并发症。
10.病程一般呈慢性,症状可有波动,约15%患者呈进行性加重;约5%患者病程呈发作性,间歇期症状完全缓解。
11.患者血缘家族中有较高比例的强迫性格者或本症患者。
〔诊断要点〕
1.以强迫症状为主的临床相,表现下述形式之一或混合。
(1)以强迫思维为主的临床相,包括强迫观念,强迫回忆,强迫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意向。(2)以强迫行为为主的临床相,表现为反复洗涤,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或其他反复的仪式化动作等。
2.因强迫症状存在,妨碍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或者无法摆脱精神痛苦而主动求医。
3.症状存在持续至少3个月。
4.排除各种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及其他精神障碍所伴发的强迫症状。
恐怖性神经症
恐怖性神经症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殊处境、物体或在与人交往时产生异乎寻常的、强烈的恐惧或紧张不安的内心体验,从而出现回避反应。明知不合理,但在上述场合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常伴有自主神经系统反应如心悸、出汗、呼吸困难等。据美国报道,社交恐怖症年患病率为1.5%~3.5%,终身患病率为3%~13%。特殊恐怖症终身患病率为10%~11.3%。据国内调查,恐怖症占心理咨询门诊的20%。女性多见。
〔临床特点〕
1.大多能追溯到病前的社会心理因素。
2.病前性格特征多为胆小、羞怯、被动、依赖、容易紧张、焦虑等。
3.诱发焦虑、恐惧的对象往往容易识别,并且是一些实际上并无危险或多数人不感到害怕的情境或物体。
4.根据恐怖对象不同,常分为广场恐怖症、社交恐怖症和特殊恐怖症。
5.广场恐怖是对公共场所(如商店、餐厅、剧场、火车、公共汽车等)或空旷场所的恐怖。共同特征为担心在公共场所中昏倒或失去控制,又无法迅速离开。
6.社交恐怖是对人际交往恐惧。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怕被他人端详,怕自己做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
7.特殊恐怖症是对某种特殊物体或场景的恐惧,如昆虫、鼠、蛇、高空、黑暗、雷电等。
8 .恐怖症情绪反应可以从一般性焦虑紧张到极度害怕、恐惧,甚至惊恐发作不等。
9.对于恐怖对象有明确的回避行为。即尽量避开恐怖对象,如社交恐怖者避免社交等。
10.发作时伴有自主神经症状,如心悸、出汗、呼吸困难、恶心、尿频等。
11.明知恐怖是过分或没有必要的,但无法控制。或者知道他人在同样情境中不感到有危险或威胁也不能减轻焦虑、恐惧感。
〔诊断要点〕
1.以恐怖为主要临床相,符合以下各点:
(1)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怖,恐怖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2)发作时伴有自主神经症状。
(3)有回避行为。
(4)知道恐怖过分,不合理、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2.因上述症状,造成至少下述情况之一:
(1)妨碍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
(2)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以致主动求医。
3.症状持续存在至少3个月。
4.已排除下述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等。
焦虑性神经症
焦虑性神经症,主要表现为持续性精神紧张或发作者惊恐状态,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口干、尿频、尿急、出汗、震颤和运动不安等,并非由实际威胁所引起,或其紧张、惊恐程度与现实事件很不相称。该症较为常见。据美国有关资料报道,认为人群中终身患病率为5%。其中惊恐障碍终身患病率为1.5%~3.5%。据国内报道,患病率为0.02%~0.7%。本症女性较男性多见。
〔临床特点〕
1.病前常有心理或躯体方面诱因。
2.病前性格常具有易紧张、焦虑,对困难估计过分,有不安全感,自信心不足等特点。
3.精神性焦虑是本症核心症状,表现为担忧、紧张、焦虑不安和害怕等不同程度的焦虑情绪。
4.易激惹,注意力集中困难,对声光敏感。因注意力无法集中,患者自觉记忆力减退。
5.焦虑呈自由浮动式,即无确定对象又无具体内容的不安和害怕。可为反复呈现不祥预感或期待性焦虑。担忧可能与现实有一定联系,但在内容和严重程度上远远超过了正常范围。
6.患者外观表情紧张、双眉紧锁、姿态僵硬而不自然。有不同程度的运动性不安:小动作增加,不能 *** ,反复徘徊,搓手顿足。
7.躯体性焦虑,主要为交感神经功能亢进表现,症状涉及许多系统,入口干、胸闷、过度换气、心悸、尿频、耳鸣等。有时是患者就诊时的最初主诉。
8.肌肉紧张可致全身绷紧感,甚至疼痛和僵硬感,部分患者有震颤,无法进行精细动作,影响工作效率。
9.常有睡眠障碍,多为入睡困难,甚者有梦魇或彻夜不眠。梦魇时患者常为突然醒来,大汗淋漓,极端恐惧。
10.脑电图可出现α波减少,β波增多;血浆皮质素及肾上腺素增加。血气分析可查出因过度换气所致的呼吸性碱中毒。
11.病程可长可短,但总的预后较好,大部分患者不会丧失劳动能力。
〔诊断要点〕
本症有两种主要的临床形式: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
1.惊恐障碍
(1)一段时间极度害怕或不舒服,有下列4种以上症状突然发生,并在短时间内达到顶峰,就是一次惊恐发作。(1)心悸、心慌或心律增快。(2)出汗。(3)颤抖。(4)觉得气短或气闷。(5)窒息感。(6)胸痛或不舒服。(7)恶心或腹部难受。(8)感到头昏、站不稳、头重脚轻或晕倒。(9)现实解体(非现实感)或人格解体(感到并非自己)。(10)害怕失去控制或将要发疯。(11)害怕即将死亡。(12)感觉异常(麻木或刺痛感)。(13)寒颤或潮热。
(2)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者首次典型发作后继之以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
(3)在没有任何客观危险的环境下发作,或者发作无明显而固定的诱因,以致发作不可预测。
(4)2次发作中的间歇期,除了害怕再发作外,没有明显症状。
(5)发作突然,10min内达到高峰,一般不超过1h,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发作的经过。
(6)发作明显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要求治疗。
(7)应排除下列疾病(1)恐怖症、抑郁症等继发的惊恐发作。(2)二尖瓣脱垂、低血糖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功能亢进等躯体疾病。(3)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伴发的类惊恐发作症状。(4)癔症伴发类惊恐发作。
2.广泛性焦虑症
(1)以持续的焦虑症状为原发和主要的临床相。焦虑症状的表现符合以下两项:(1)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2)伴有植物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2)持续病程至少3个月。
(3)因上述症状妨碍了患者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或者有无法摆脱精神痛苦,以致主动求医。
(4)排除下列疾病(1)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疾病。(2)药物中毒或其他物质所致焦虑反应。 (3)恐怖症、疑病症等其他神经症继发焦虑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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