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

一、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

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同时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续保的,在刑满释放出来后可以继续缴,可以和前次缴过的合并计算年限。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

一、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三、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政策规定: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释解教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扩展资料:

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第35条规定处理。

"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还会再被起诉、加刑吗?

会的。 刑法总则里有明确的规定 在判决宣告以后发现有遗漏罪行的,数罪并罚 会把罪犯从监狱提出来到看守所 参加新案审理 如原审判决抢劫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现在又查出还涉嫌盗窃罪 那么最后判决的时候 可能就是抢劫罪三年,盗窃罪一年(假设),最后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服刑人员在改造服刑期间能学到技术吗?

能。一般出狱时算是一名合格的裁缝和半个水电工。有可能还算半个厨师。这个具体要看所在监区的车间主要接单是哪些?

四、服刑人员定义?

服刑人员是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定罪,送进监狱服刑劳教的人。

五、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家里其它的人员,可以替服刑人员继续交社保和医保吗?

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保险法》规定: 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六、服刑人员服刑证明哪里开?

有判决书不用开了,刑事判决书是最好的证明。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七、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驾驶证过期怎么办?

近亲属可以申请延期,但是时间不会太久,如果刑期长驾驶证被注销的话,可以出狱后复考

八、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生病是否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得了病,由监狱负责治疗。如果病情严重,或者严重传染病的,经监狱管理部门上报,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由近亲属给予治疗。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监狱法》规定:第五节 生活、卫生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第五十二条 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第五十三条 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第五十四条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更多资料: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第二百四十七条 监管对象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对司法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时,羁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三)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还可以从律师、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监护人亲友中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为他们进行辩护;  (四)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五)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在讯问时的提问,与本案无关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六)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  (七)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八)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不受刑讯、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的权利;  (九)犯罪嫌疑人对司法人员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举报、控告的权利;  (十)对犯罪嫌疑人携带或在羁押期间亲属寄送的财物,看守所要妥为登记保管,犯罪嫌疑人出所时,要全部归还本人或移交有关机关。同时对其合法财产的处理也必须予以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  (十一)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婚姻与家庭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十二)羁押期间,未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准予行使选举权。  第二百四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以上的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处、局长批准。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在押人员收发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没有问题的交给本人,有问题的予以扣留。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者,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处、局长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离所回家探视,并派两名办案人员押解,不得在所外过夜。参考资料:百度文库--新华社--监狱法

九、网上怎么查服刑人员服刑时间?

网上查服刑人员服刑时间可到服刑地市监狱管理局网站查询。

我国对服刑人员相关信息有严格的保密规定,查询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只限直系亲属、监护人;公安、检察院、法院因办案需要查询以及律师因办案需要查询。

网上查询:搜索登录相关地市的监狱管理局的网站;进入“公众服务”选项;点击“办案指南”选项;点击“服刑人员查询”选项即可。

十、怎样查询服刑人员的服刑地点?

可以咨询公安局或者法院。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省人大对过,省司法厅院内,一个楼)

沈阳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和沈阳市司法局一个楼,八一公园南100米,卷烟厂对过 )

到好身份证 户口本 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 到监狱管理局查询,可以聘请当地的律师代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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