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人道原则
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救护者应保持镇定、清醒的头脑,使伤员尽快得到现场治疗,并及时呼救,转入后续治疗。
2.快速原则 在车祸救护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快抢、快救、快送”是决定伤员能否自下而上或减少伤残和后遗症的关键。救护人员要珍惜每一秒钟,火速急救,火速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3.有序原则
交通事故的特点是“伤情复杂、严重、复合伤多”。因此,在抢救中一般应本着“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的顺序,灵活掌握。首先采取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抗休克等措施;第二是处理好内脏器官的损伤;第三是处理好骨折;第四是包扎处理一般伤口。 4.自救原则
“自救原则”是车祸现场救护、抢救伤员生命的一条宝贵经验,尤其是对发生在偏僻地区的车祸更是显得重要。在车祸现场不能消极等待,要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充分利用就便器材以赢得求援时间。
遇到事故,当务之急是设法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伤亡情况等迅速报告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途较远,可用电话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告和向附近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救援。(2)抢救时,应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即先抢救重伤员。(3)对于伤员,不必急于把他们从车上或车下往外拖,要对伤员进行一次全身检查,查清伤情。管理部门路途较远,可用电话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告和向附近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救援。如果伤员已发生昏迷,这时可先松开他们的颈、胸、腰部的贴身衣服,把他的头转向一侧并清除口鼻中的呕吐物、血液、污物等,以免引起窒息。(4)如果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了,应该马上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5)很多时候伤者会有严重的外伤出血,这时应帮助伤者止血,可将伤者头部尽量放低,伤处抬高,并用干净的手帕、毛巾直接压迫伤口或把伤口边缘捏在一起止血。开放性骨折和严重畸形一般易于发现,但是由于穿的衣服太厚有时也难以发现,所以不应急于搬动病者或扶其站立,以免骨折断端移位,损伤周围血管和神经。(6)至于一般的伤员,可根据不同的伤情给予早期处理,让他们采取各自认为恰当的体位,耐心地等待有关部门前来处理。
行车中遇交通事故受伤者需要抢救时,应怎样做?
法律主观:
发生 交通事故 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移动现场的车辆和伤者时,应当先设法标明其位置,拍摄现场照片留存,特别应当保护现场的痕迹,对于易于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等可以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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