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1、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按规定独立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利。
2.2、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资料由公司人事教育部门存档,进入计算机备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以及消防安全有关条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2.4、项目部门坚持每周一班前半小时安全会,教育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2.5、健全安全交底制度。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实行逐级安全、消防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向相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特别在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时应在技术交底中明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2.6、对起重吊装有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应由技术部门审批后执行。
2.7、由项目部门设备员对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保证施工机具设备的完好有效。
2.8、开展班组安全自检和互检活动。工地现场15天召集一次安全专项检查评比活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9、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按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10、制定具体安全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对工作指令、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万面工作,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并抓住事故苗头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防止事故发生。
2.11、场地管理
2.11.1、项目部在开工前重视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及绿化进行安全防护。
2.11.2、现场道路要畅通,材料、构件应按标化工地标准堆放。
2.11.3、消除场地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11.4、夜间施工时,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11.5、施工现场设置各类警告标志牌,做好进出口、洞孔、沟坎、吊装区域、隔离等防护措施。
2.11.6、零碎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不应向上或向下乱抛工具、材料等,严防高空物体坠落。
2.11.7、电焊作业时,应设监护人员密切注意其动态,遇有突发情况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11.8、PP-R、PVC-U管存放、施工时严禁暴晒、远离火源,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11.9、熔接用的加热工具要正确使用,搁放在不燃垫上,离开时立即切断电源。
2.11.10、脚手架措施应标准、牢固,平时应经常检查、维修。
2.11.11、运物和行走地通道、走台应畅通无阻,对土建、市政的预留洞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记。晚间施工应挂信号灯。
2.11.12、起重臂下或高压线附近严禁站人。
2.11.13、气候炎热时作业要作好防暑降温工作。
2.11.14、对搬运、吊装的起重机械,索具和吊具等必须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
2.11.15、吊装重物要掌握好重心,吊钩对准吊物重心,以防吊物在空中倾翻。吊装时桅杆下、吊物上、吊物周围一米以内和跑绳导向滑子的"三角区"内严禁地面作业、站人。
2.11.16、五级风以上不准吊大件,六级风要停止吊装作业。
2.11.17、雨季施工措施
A、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避免放在低洼处,要将设备垫高,设备露天存放应加蓬布盖好,以防雨淋日晒,料场周围应看畅通的排水沟,以防积水。
B、施工机具有防雨罩或置于遮雨棚内,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要悬挂固定,不得拖拉在地,下班后要拉闸断电。
2.11.18、现场配备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药包,医务人员定时下工地服务。
3、消防保卫措施
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止火灾发生。工地消防用水由甲方统一考虑,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3.1、项目部门开工前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将消防目标管理分解到班组,消防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
3.2、项目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比例为施工人员总数的10%,并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学习,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3.3、为了杜绝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的审请、保管、检查,一律由保卫人员统一负责,并且必须做到及时到位,经常查看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书面记录。
3.4、在制作工场、仓库、办公室等处悬挂足量的灭火器。
3.5、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申请动火证,在动用明火时附近必须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方可施工作业,灭火器必须专人专管,不准随便使用固产点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6、各种材料堆放有序,易燃易爆化学品应符合储存使用等安全要求。
3.7、施工现场不准焚烧废旧材料和建筑垃圾。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消除易燃物品。氧气、乙炔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8、喷刷油漆,浇注沥青塑料管粘接等作业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现场油漆用完要密封,不准任何施工人员带火种进仓库取料,操作现场应通风良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4.1、贯彻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的正确",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太阳灯照明取暖,防止因导线老化,线路短路,负荷过大等酿成火灾事故。
4.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上岗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4.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交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4、潮湿场所的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4.5、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通过漏电保护装置。
4.6、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间一漏电保护措施,并有可靠的接地。
4.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带电作业有关制度操作。
4.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必须架空或穿管保护,不得任意拉线,生产和生活用电必须分开。严禁电焊把线和起重钢绳交织在一起。
4.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容量选择熔断器和熔丝,严禁以导线、铅丝替代熔丝。
4.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加热设备。
4.1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 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 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施工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所一般多发生于露天环境,环境复杂、高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危险因素多。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是安全事故发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因素,高温、大风、严寒、降雨等恶劣自然气候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工程现场环境如光线不明,视线不畅,通风效果差,物料及器材工具摆放杂乱,道路不通畅等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人员操作行为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劳动力聚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安全意识等观念不一;各工种交叉作业,互为干扰,不遵守安全操作守则,任意而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更缺乏有效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缺乏责任心,对待事故发生抱有侥幸心理等各种因素都将对安全事故的发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3)缺乏有效管理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又一重要原因,事实证明,多数的安全事故发生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理责任,缺乏管理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源。完善有序的管理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之一,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等。
4)机械设备维护不当,处于不安全状态。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当,缺乏责任意识,设备只用不管,防护装置形同虚设,机件老化不换等等,工地现场防护设施搭建不规范,甚至乱搭乱建现象严重,防护网破损严重等,都将对人员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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