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什么时候能跟正常人一样饮食?

刚怀孕和平时是一样的吃,胎儿大了就吃的多,要少吃多餐呀饮食是人们物质生活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妇女怀孕以后,随着生理上的变化,饮食变化也很大,尤其是在进餐时间上。

正常情况下,一个普通成人每天的进餐时间应是早晨7点、中午12点和晚上5点。

因为,人在清晨和傍晚时,精力最充沛,记忆力最强,消化酶也最活跃。

早餐安排在早晨7点钟左右,晚间安排在傍晚5点半左右,其消化率最高。

一般来说,食物在胃里的停留时间大约为4~5小时,而肝脏的转化能力是有限的,每次迸餐后仅能生成50克左右的葡萄糖供应大脑。

大脑每天需要150克葡萄糖,中午进餐一次(时间安排在12点钟左右),实行一日三餐,正好能满足需要。

而孕妇就不同了,随着胎儿的生长,孕妇每天所需要的热量不断增大,每天除了按照上述三个进餐时间合理进食外,根据妊娠期的不同阶段,每天还要增加进餐的次数,实行少食多餐,这样才能满足母体及胎儿的营养需要。

妊娠初期,由于孕妇常出现恶心、呕吐等妊娠反应,可以采取少食多餐的办法,不能因怕吐就减少进餐的次数,或者干脆不吃,只吃点水果一类的东西,这样做对孕妇和胎儿不利。

妊娠中期,反应逐渐消失,胎儿生长加快,孕妇的食欲大增,常常感到饿得慌。

因此,孕妇在保证一天三顿按时进餐外,平时还要多吃些零嘴儿,如饼干、面包、糖和水果等,以增加母体及胎儿的营养需要量。

妊娠末期,由于胎儿体积的增大,压迫消化道,使孕妇的消化道容积减少。

此时要采用少食多餐的方式,在一日三餐的基础上,增加两到三次。但摄入的食物量不要过多,以免胎儿体格过大,造成难产。总之孕妇每天的进餐时间,要根据其特点来安排,以保证孕妇及胎儿的营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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