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三个老人能不能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要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而后组织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提出最终意见,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乡(镇)民政机构。


乡(镇)民政机构在乡镇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县级民政机构。县级民政机构通过重点复核及抽查后,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低于当地归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另外,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患者等,相关部门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到30%分类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给予生活保障。


对有国家规定的重症疾病,普定县作为试点县,可以直接在县民政部门出具重大疾病证明,在医疗过程中进行除合医外的医疗费用现场减免。如果这位读者所说的老人家里,有子女是国家公职人员的,那么,老人就不能申请低保,应由子女来赡养。

八十岁住院报销标准?

一、调整住院起付线

将《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调整为:

1.在一级(重庆新兴医院)及以下医院住院治疗为200元/次;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440元/次;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880元/次;

2.对在一级(重庆新兴医院)、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

3.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新兴医院)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二、调整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将渝府发〔2009〕188号文件第二条调整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87%,在一级(新兴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90%;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仍按95%的比例支付,其余费用自负;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本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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