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偏方书(中药偏方书籍)

一、中药处方书写规范?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 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 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

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中药正规处方书写范本?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 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 、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 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 ,分早晚两次

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二)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三)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五)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六)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民族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钓鱼秘方书?

这是一款很广谱的鲫鱼饵,无论池塘、河道、湖库均可使用,池塘使用可以适量多加水,将饵调整到松软状态使用;河道、湖库使用时,可以添加总量10%的麝香小米,将饵团调配稍微硬一些,可搓可拉,香味浓郁,诱食迅猛。

四、处方书写规范?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五、中方书法介绍?

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的汉字的书写艺术,从甲骨文、石鼓文、金文(钟鼎文)演变而为大篆、小篆、隶书,至定型于东汉、魏、晋的草书、楷书、行书等,书法一直散发着艺术的魅力。中国书法是一种很独特的视觉艺术,汉字是中国书法中的重要因素,因为中国书法是在中国文化里产生、发展起来的,而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本要素之一。以汉字为依托,是中国书法区别于其他种类书法的主要标志。

六、处方书写方法?

        在医生开处处方时,如果是中医医生开处处方是从右往左竖着写中药的各称,接着写上所需药剂量(克数)。

如果是医院医生开处的处方是西药或者是中成药类的,习惯于将各种药名从左往右横着写,即日服几次,每次多少量,饭前饭后口服,是否有禁忌食物等。

七、麻醉处方书写规范?

1、项目齐全,字迹工整,不能涂改。

2、填写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3、麻醉、精神Ⅰ用红处方,双联复写,注意分清处方类别。

4、精神Ⅱ用专用白处方,单联。

5、麻醉、精神Ⅰ用完要保留空安泡。

八、倾方书架简笔画?

首先画出一个大的长方形,然后把长方形分成四个格子,上面的两个格子的右侧稍微弯曲一下!

接下来在最下方的格子画出,书架的两个小门

然后在书架的上面,两个格子里面画出书

最后把书架整体涂成棕色

把书涂成红色和蓝色,这样书架就画好了。

九、东方书店怎么预约?

东方书店不需要予约,书店开门就可以进不要门票,看书不收费。买书要按照书价付费。

十、东方书纸是什么?

回答:东方书纸(东方书社),又名济东印书局,1929年2月在济南院西大街创建。系股份有限公司性质,有资本5000元。经理王畹芗,副经理袁坤生、曲慕西。以经营各地新书为主,是上海开明书店、北新书局、儿童书局在山东的代理店,但也以“东方书社”、“济东印书局”名义出版图书。抗日战争爆发后,王畹芗带领十几名店员及大部分资金和图书到汉中、成都、重庆设立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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