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防知识?

一、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保持头脑冷静,沉着应对。说明火灾的确切位置、起火单位名称、所在街道、报警人姓名和电话、起火地点和火势大小。比如在相对偏僻的地方,派专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以免耽误救援工作;

2.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力量迅速疏散被困人员。帮助他人逃生时,一定要注意路线,不乘坐电梯,切断电源,及时防止火势蔓延,找到水源(消防栓),进入救援工作。

3、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施救人员应先施救老、幼、病、残、孕产妇,施救物资先贵后一般,谨防不法分子趁机而入;

4.火灾扑灭后,管理处应当派专人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

二、新消防法涉及消防安全检查业务最新修改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灭火”是指消除隐患、预防灾害(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自然和意外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来说,是指在人们认识的早期阶段(灭火)。包括火灾现场人员的救援,重要设施设备、文物的抢救,重要财产的安全和抢救,火灾的扑灭。目的是减少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战时,在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以专业消防力量为骨干,动员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者队伍和人民群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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