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疗法的基本法则有哪些?

药膳食物的应用和治疗和药物治疗一样,也有其基本的法则。这些基本法则是从长期的药膳食物养生治病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从这些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规律,便形成了食疗法则。但在运用这些具体法则时也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宜,不能死搬硬套,否则会适得其反。下面将食疗常用的法则加以介绍:(1)辩证辨体施治,食气必须相投:这是我国食疗的最基本法则。中医把各种食物都看作如同药物,每味食物都有性味、归经及不同的功能。因此在选用食物时,首先要了解病人的证情或正常人的体质属性,才能确定应用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去治疗疾病或调整体质,以达到治愈疾病和维护人体健康的目的。中医认为,正常的人“阴平阳秘”是气血阴阳和谐的,饮食起居皆属正常。有的人虽无明显病象,但从某些表现来看,也存在着阴阳已有不平衡的迹象。体质上也显然存在着寒体、热体之别。体质偏热,宜食凉性食物,如绿豆、菠菜、黄瓜、西瓜、莲子、银耳、鸭子、河鱼、甲鱼等,应少食辛燥温热之物。体质偏寒,则宜食温性食物,如葱、韭菜、姜、蒜、龙眼、芒果、南瓜、牛肉、鳗鱼、海鱼、鸡、鹌鹑等食物,应少食寒凉性食物。

(2)贯彻“五味相调、性味相胜”的原则:五味是中医对药物和食物作用的抽象概念,一般来说“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味同者作用相近,异者作用不同。五味相调,是指用食时必须注意不同性味食物间相互的拮抗和协调作用,如鳖鱼与苋菜、鸡肉与黄鳝、蜜与葱一般都不同用,就是因其性味不相协调的缘故。“五味相调”的另一意义为不同性味的食物,在应用时,相互间的比例也要适当,如“谷、肉、果、菜”各种不同品类的食物,都要搭配服食,使膳食组成的成分广泛而尽臻完善。性味相胜,是指用食时在了解人体阴阳平衡失调的现状后,以针对性的“性味相胜”食物来纠正其阴阳的偏胜和偏衰。“五味相调,性味相胜”是食疗时必须遵循的法则,是正治的方法,也就是具体贯彻“寒者温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治疗法则的总法则。

(3)食贵有节,食不欲杂,胃喜为补:在食疗时食物的量和质也不能随便增减。“食饮有节,五味调和是《内经》中一贯强调的。在食疗过程中,首先要弄清患者的情况,作出判断,然后有针对性地制订食治方案,用食必须合理,质量适当,开出药膳方和食疗方后,要认真执行。在执行中要观察患者对食治的反应。所用食物患者服后必须舒适而无不良反应,若有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及其他不适,必须弄清原因,调整食物,直到病人食后感到舒适无不良反应时,才为可行。“胃喜”才能消化吸收,对人体起补益作用。还要防止滥行禁食或禁食过久,否则都会给病者带来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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