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医学上将在儿科就诊的孩子,称为患儿,非儿科的患病人群,叫做患者。
以前,这个年龄限制在14岁左右,但是由于18岁以上才称为成人,所以现在,将18岁以下的人群,都可以在儿科收治,也就是都可以称为患儿。据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院长桂永浩教授解释说,延长挂号年龄是与国际惯例划定的0-18岁的儿童年龄接轨。 我国儿童年龄传统上定为0-14岁,但从医学角度来说,14-18岁的人虽然在生理上接近成年人,但其心理仍然属于儿童,而且该年龄段是一些先天性疾病发病的高峰期,这些疾病特点又不同于成人患的同一类疾病,成人门诊一般不收治该年龄段的病人。
儿童是指出生到年满十八周岁,在这个时间段分为七个时期。
胎儿期就是怀孕四十周这个阶段,新生儿期指出生以后28天,婴儿期出生到一周岁,幼儿期值1-3周岁,学龄前期至3-6周岁,学龄期是指六周岁,青春期年龄范围是10-12岁,青春期体差异比较大。
我国大多数的医院规定十四岁以下应该在儿科就诊,在综合医院一般儿科就看到十四岁,在综合医院大部分只有儿内科,国际上有专家指出应该将儿科就诊年龄提高到十八周岁,所以在儿童的专科医院,尤其是内分泌疾病、青春期疾病,可以看到十八周岁。
所以,在十八岁之前,未成年都属于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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