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交通事故,120急救费用是否能交强险报销?

当然可以报销了。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两种交强险的理赔方式。

一种是车方承担次要以上的事故责任,就应当负担限额以下的几种损失,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800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限额180000元。

另一种方式就是车方无责任,也要负担以上各限额百分之十的赔偿。

当然可以!交强险医疗费项下共10000元(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走不了还有商业三者险;发票留好。

交通事故 !~

28000元的性质是预付的住院费用,你手头应该有这28000元的“住院费预交清单”,而对方去结账的话,则是拿到最终的住院费票据。届时在庭上的时候,你可以拿你手头的“住院费预交清单”和对方手头的住院费票据进行核对,对方拿走的7000元就能查到了。即便对方不将住院费票据交出来,你也可以请求法院调查取证,将医院那保留的票据存根取出。


对方摩托车的修理费用5000元既然是你支付的,那么你也应当保存好维修费用的票据,倘若票据不在你手上,而对方又否认你帮他支付了,这时就很可能你会丧失将这5000元取回来的权利。


其次,由于这场交通事故你承担的是主要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因此,住院的实际费用21000元以及你自己和对方的修车费用共计10000元并不是全部都由你来承担的,这会在你和对方之间产生一个比例,即你承担其中的百分之多少,对方承担百分之多少。具体分担的额度,既可以是你们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以确认,也可以是诉请法院对额度的具体分担进行判决。


一切的一切,最重点还是在证据,你要能够充分证明你为对方垫付了多少钱,你实际只需要垫付多少钱,进而,才能主张你的权利,把你应得的钱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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