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苗的类别
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
(二)预防接种的效果
预防接种是全世界公认的最经济、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之一,“预防为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之一。
通过预防接种,福建省消灭了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天花,实现了无脊灰的目标,麻疹、乙脑、流脑、甲肝等多种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下降了99%以上,5岁以下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从高于1992年的20%以上降到目前0.5%以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2010~2020年全球疫苗行动计划,仅从预防死亡数看,2011~2020年十年全球若未开展疫苗接种,全球会增加2460万到2580万死亡。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药品能象疫苗一样,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将一种疾病消灭。疫苗甚至是防止一系列致病和致死儿童疾病的唯一途径,部分自费疫苗对于儿童健康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接种疫苗后仍可能发病
疫苗均具有一定的保护率,但由于受种者个体的差异与疫苗本身特性,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不产生保护作用,仍有可能会发病。另外一种情况为偶合发病,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已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仍会发病。
(四)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禁忌症包含禁忌症和慎用症,指不应该接种疫苗的情况。禁忌症指接种后会增加严重异常反应危险的情况,有禁忌症的对象不应该接种疫苗。慎用症是指受种者在该状况下接种疫苗后可能增加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危险或影响疫苗的免疫力;大部分的慎用症是暂时的,应在慎用症消失后补种相应的疫苗。
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成分或前一剂疫苗接种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2.含百日咳类疫苗(百白破苗)接种后7天内发生无其他明确病因脑病(接种48小时内出现体温超40.5℃、持续哭闹3个小时以上及虚脱或类似休克状态;接种3天内出现惊厥发作)的小孩,不应再接种含百日咳疫苗(百白破苗)。
3.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通常不应该接种减毒活疫苗。
孕妇通常不应该接种减毒活疫苗。
五)以下情况多数暂缓接种(慎用症)
1.急性疾病、发热>37.5℃者、腹泻。
2.中重度慢性疾病(如严重心肝肾疾病和结核病者、癫痫等神经系统疾病、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
3.接种部位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4.有中重度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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