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具体介绍:


1、生存权:所有儿童有存活的权利,以及有权接受可行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参与权: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包括儿童有权对影响他(她)的任何事情发表意见。


3、发展权:包括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教育,向儿童提供良好的道德和社会环境,以满足儿童发展过程中的身体、心理、精神的需要。


4、保护权: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免受身体及性经济剥削和虐待,免受战乱、遗弃、照料疏忽;当儿童需要时,随时提供适当的照料或康复服务。


现实意义:


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常见疾病登记表格怎么填?

登记范围包括营养不良、贫血、 单纯性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听力障碍、视力低常、龋齿等

血液系统疾病常见的有哪些?

血液系统疾病有红细胞异常的疾病,包括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又包括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夜间血红蛋白尿、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浆细胞系统疾病,最常见的是多发性骨髓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