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大疾病补助?

一、十大慢性疾病国家补贴


1、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十大慢性疾病可以办残疾证吗


十大慢性疾病可以办残疾证吗?关于这个问题,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对于符合下列残疾特征的残疾人可以办理残疾证:


1、视力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医疗而不能或暂时不能恢复视力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不能进行听说交往。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两类。



3、言语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两类。


4、智力残疾


指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伤,老年期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


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6、精神残疾


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三、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


(一)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


主要包括I型糖尿病、唇腭裂、肾透析、尿毒症、儿童先天性白血病、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甲亢、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二)民政局大病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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