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生命之友”,只要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就能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你和你的家庭幸福。
(一)
交通信号和标志规定
(1)
信号灯
常见的交通信号灯有两种。一种是指挥信号灯,它由红、黄、绿三种光色组成。红灯亮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绿灯亮时,准许车辆和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线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另一种是人行横道信号灯,设在人行横道口处,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不准通过人行横道。
(2)
交通标志
1.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如:注意行人、十字交又、T型交又、向左急弯路、连续弯路等。
2.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禁令标志的颜色一般为白底、红圈、黑图案。其形状为圆形或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如: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行人通行等。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实施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其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如:直行、向左转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步行等。
(3) 交通标线
1.
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是用白色油漆在城市公路上画的宽状横线,专供行人过马路使用。
2.
中心线。中心线是一条白(黄)色的划线,是在较宽公路上设置的双向车道的分界线。
3.
停车线。设在交又路口处的一条白色短线,它是车辆在交又路口等待绿灯放行时的停车界线。
4.
人行道线。其作用是专供行人行走,任何车辆不得在此道行驶。
(二)驾驶员安全行车须知
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自觉遵章守纪.文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1. 讲文明礼貌不开赌气车。
2. 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3. 按规定车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4.
掌握行车规律不开盲目车。
5. 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
6. 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
7. 任务重、时间紧不开急躁车。
8.
养成良好习惯,不开酒后车。
(三)
骑车安全须知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使用非机动车要文明骑车,做到“十要”、
“十不准”,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1).骑车“十要”
1.
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有效。
2.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3. 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4.
要依次行驶,不抢道、不占道。
5. 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6. 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打手机、不带耳机听录音或广播。 骑车不打手机
7.
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嘹望,伸手示意。
8. 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9. 要听从交誓指挥,服从管理。
10.要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
“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2) 骑车“十不准”
1.
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2. 不准双手离把和举扶其他车辆。
5. 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4.
不准在机动车道骑车。
5. 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
6. 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
7. 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8.
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9. 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10.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四) 行人安全须知
1.
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 过马路要看清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道内通过。
3.
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4. 不要图方便,走“捷径”,乱窜马路。
5.
不要在公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 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公路。
7. 教育儿童不要在车行道上玩耍、嬉闹。
8.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9.
不要让幼儿单独在道路上行走。
10.高龄老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11.不要进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
12.不要擅自进入交通管制区域。
(五) 乘车人安全须知
1.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长途汽车、通勤车、地铁、轻轨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 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地铁、轻轨、长途汽车。
4. 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
不要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
6. 不要向车外吐痰、投掷物品。
7. 在车行道上,不得从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8.
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
9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10.
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或侧坐。
11.乘坐地铁、轻轨应遵守轨道交通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引导。
(六)
交通事故中如何自救互救
乘客在车辆(轮船、飞机)发生险情或事故时,头脑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明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切忌惊慌失措。
(l)
交通事故中的自救
1.
车辆遇险时应双手紧紧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子,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两手臂保护头面部;若遇翻车或坠车时,应迅速蹲下身体,紧紧抓住前排座位的椅脚,身体尽量固定在两排座位之间,随车翻转;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时,乘客不要盲目跳车,应在车辆停下后再陆续撤离。
2.
飞机发生颠簸时,应立即系好安全带,遇到紧急情况时,还应双手用力抓住前排座椅,身体紧紧压在椅子上尽量弯下身体,低下头,防止受伤。
3.
现场抢救的基本顺序是先呼救,再抢救。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向公安、交通、医疗救护中心呼救;同时向就近工矿企业、部队、机关等单位紧急求援,也可拦截过往车辆求救;遇伤员被挤压、夹嵌在事故车辆内时,不要生拉硬拖,而应用机械拉开或切开车辆,再救出伤员。伤员救出后,应立即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急救,再转送医院。
4.
轮船发生火灾时,应听从指挥向上风方向有序撤离。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弯腰,快跑,迅速远离火区。当需要弃船时,应立即穿好救生衣,按各船舱中的紧急撤离图示方向离船。弃船后,应尽快远离船舶,防止下沉的船舶造成漩涡,把人卷入。
(2)交通事故的现场互救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迅速进行自救或互救。现场抢救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先人后物。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物。
2. 先重后轻。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3.
先他人后自己。驾驶员、乘务员和党员干部等要积极组织抢救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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