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深返深人员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旅居史入境人员隔离方式仍为“14+7”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居家健康管理。
7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 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到集中观察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再转为居家隔离,同时对其采取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妥善安排,体现人文关怀。
从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后已在该市经核酸检测呈阴性,并已隔离14天无症状的不纳入防控对象。
粤港澳三地隔离医学观察结果互认政策实施对象,可不实施核酸检测采样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遵守港澳政府强制检疫规定,完成了为期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2)在解除隔离后24小时内经深圳口岸入境深圳。
3)来深途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未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4)注册健康认证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信息。
5)接受深圳海关入境卫生检疫,无疫情感染症状和接触史。
6)提供在港澳地区完成 14 天隔离的验证材料。验证材料应包括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香港卫生署出具的强制检疫令、澳门卫生局出具的完成 医学观察证明以及本人出入境证件验讫记录。
7)提供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7 日内出具的阴性核酸检测结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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