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车祸中,占大部分的是人为因素导致的,既然是人为就是可以避免的,做好以下三点,可以降低车祸的发生率。避免车祸:
(1)在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注意行车的速度以及道路情况。乘客也要尽可能地抓住扶手或可扶的地方。
(2)司机不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乘客在乘车时不要打瞌睡。
(3)坐姿至关重要。两车相撞时,汽车在受到猛烈冲击时,由于惯性,人会向前倾倒,接着又会向后反弹,脖子也会跟着向后碰去,因此,颈椎极易受到撞击。如果侧着身子深深地坐在椅子内,就能有效地保护颈椎。
如车祸即将发生,可以采取如下自救措施:
(1)坐在后面的乘客紧紧握住面前的扶手、椅背,两腿微弯向前蹬,这样撞击力就消耗在手腕和腿弯之间,能缓冲身体前冲的速度,减轻受伤害的程度。
(2)如果来不及做缓冲动作,就双手抱头,以此可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
(3)碰到汽车高速向自己开车,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迅速看一下旁边是否有空间,如有的话,应迅速滕出一只肩膀,侧身闪到一边。如等你发现汽车时,已不容你思考,那这时可冒险的跳跃起来,扑向车头上面,这时就有可能逃过死关,不被直接撞死、压死,而只可能受重伤。
(4)如果汽车行驶时坠落水中,怎么办?坠落时,应该用手护住头部和胸部,尽可能将身体倒在座席上,并紧闭嘴唇,咬紧牙齿,冲击一过,要迅速冷静的作出判断,弄清汽车下沉后的状况。一般汽车着水大多为正方向,如果还能从车窗逃出,应该尽快打开车窗逃出去;如不可能,就应该关闭车窗,控制水的侵入,打开全部车灯,待车内稳定后,再决定从哪个门、窗逃出。解开安全带,脱掉外衣,当水位到下颚时,作一次深呼吸,然后打开门、窗逃出。此时,由于外部水的压力,车门可能难以打开。不过,水灌满车体必然需要一定时间。即使将要灌满时,在车内一定还有一些空气,因此,应该面临危险而从容不迫。特别在大客车上,如坠入水中,更不能惊慌失措、争先恐后,应有次序地撤出。
(1)按就重原则,对伤势较重的伤员优先抢救。对停止心跳呼吸的伤员立刻作心肺复苏。对撞伤、骨折等伤员,要止血、包扎、固定。
(2)由于猛烈撞击和震动,有些伤员可能颅脑损伤、颈椎损伤等,因此,在搬动伤员时,要格外小心,注意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搬运前在原处放置颈托或颈部固定,以防引起颈椎错位,损伤脊髓,从而发生高位截瘫。
(3)现场简单处理后,伤员应尽快转运到医院。在运送伤员时,伤员保持正确的姿势,如伤员的头部应朝向车尾,脚向车头,以免车辆行进时受加速度影响而减少脑血流灌注。在转运过程中密切关注伤员的状况,主要指呼吸、脉搏、意识变化。
车祸处理需注意什么,哪些交通事故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1.马上停车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像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2.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5.防止其他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6.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
7.记录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
8.与对方司机互换资料
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车辆注册地;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主姓名及住址(有时车主与驾车人不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码。还要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日期及地点;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对方车辆的乘客数量(分成人、小孩)。
9.报案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下列交通事故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1、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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