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携带的材料:对死亡的患者:120收据原件,死亡诊断的复印件,院前急救病志复印件、药品明细、医保卡;急诊死亡的患者加带急诊病志;住院死亡的患者加带死亡小结、住院结算收据。对住院的患者:120收据原件、院前急救复印件、药品明细、出院小结、住院结算收据复印件、医保卡。


急诊报销适用范围:


1、经院前急救人员在现场急救或转送途中死亡以及在急诊室死亡、住院死亡的患者。


2、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住院的患者且符合以下急救病种的给予报销。急救医保报销范围是:急性脑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肺栓塞、气胸、急性休克、昏迷、哮喘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大咯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等、紧急手术的急腹症、严重急性中毒、中度以上烧伤。除此之外的病种不报销。


3、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未能住院的患者不予报销。


急诊报销内容:


1、不给报销的项目:里程费、等时费、担架费、急救出诊费、丙类药品、乙类药品的自付部分、5%卫材费。


2、给予报销的项目:医疗护理抢救费、诊疗费、处置费、监护费、药费、卫材费、吸氧费等急救费用总额的50%为患者返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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