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优待证有哪些用处?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乘坐本市公交汽车,可优先购票、优先上车。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可在市(含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部分线路)。

到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急救出车费、住院床位费、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器械查体费优惠10%;社区医疗老年家庭病床巡诊费优惠20%。

到周村区老龄委确定的“定点理疗保健门诊”就医(该门诊设在“同立门诊”,地址:周村航东生活区48-1号)的我区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可在该门诊享受10-20%的优惠服务。

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使用市内收费公厕。

观看非专门组织的电影、市属专业各类文艺团体的演出及各项体育比赛门票费减半;老年群体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所用场地费一律减半收取。

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费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省优待规定);到原山国家森林公园、鲁山森林公园、源泉开元溶洞、临淄殉马坑、车马馆、桓台博物馆等景点的参观门票费,半价优惠;文物点、公园、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参观游览,门票免费,不含园中园(市优待规定)。

各商业网点、饮食服务业、医药店、公用事业、银行、电信等各类服务行业,要优先为老年人服务,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在金帝购物广场、淄博商厦及其所属销售单位购物,享受其“会员”待遇;在齐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大药店有限公司各连锁店购药优惠5%;在市政府确定的“早餐工程”网点就餐优惠5%。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各种摊派工和集资;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村提留、乡镇统筹费。对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的农业税收优待政策,按照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百岁以上老年人,市财政每人每月给予长寿补贴金120元,90-99岁高龄老人,区财政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金30元(以户口本为准,每季发放一次)。

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待审理、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老年人到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咨询自身涉法事务的免费。农业户口的“五保老人”、非农业户口由政府供养的老年人和其他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老年人优待证》规定,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 公证机关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可根据老年人经济情况,按规定程序适应减免公证费。

持《老年人优待证》在周村区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只收押金,还书退还押金。

、凡上述规定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单位、场所,都应当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凭证优惠及免费的明显标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按照省、市、区优待老年人的各项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该享受的各项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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