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社保报销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报销金额也不一样,报销流程肯定也不一样,所以你还是得去问问当地的社保部门,不要看网上一概而论的回答,他们的回答也是不准确的或者错误的。我这里只是我们当地的报销方式。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第一步就是在就诊医院第一次报销(报销比例一般是:乡镇卫生院报销75%;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这个好像每年在变,起付线也不一样。);第二步就是拿着报销单、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清单、诊断证明等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窗口办理二次报销;报完后报销金额会在一个月左右打入社保卡中。这是我们市的标准,其他地方应该不一样吧。仅供参考!
重大疾病,要看什么属于重大疾病了,先弄清楚,然后才是住院报销。
被保险人一年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重大疾病保险起算线以上的,原则上分四期赔偿。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然年度(当年的1月至12月),可以单次或累计偿还。
例如,当第一次住院未达到起算线,重大疾病无法报销,但第二次住院费用较大时,则合规医疗费累计金额可同时报销两次。报销时应准备相关资料:
1、共性材料:完整的理赔申请表;保险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负复印件);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
2、住院治疗: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医院原始收据;费用明细汇总;住院的所有病历;如事故原因导致住院的,也应提供。提供交通事故等事故相关证明。
3、门诊: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收/验报告原件;详细费用;所有门诊病历;与保险事故性质有关的资料。责任证书、驾驶证、驾驶证等资料。
扩展资料:
非保障范围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靖康之耻发生时,北宋的皇室女子到底有多惨?
靖康之耻,北宋皇室女性命运有多悲惨,看看这篇文献《“靖康之难被掳北宋宫廷及宗室女性研究》就明白了。这里简单的引述一下这篇文献的内容。
公元1126年十一月,金兵第二次包围了京城,当时的皇帝宋徽宗、宋钦宗以及北宋的高级官员却幻想不惜一切代价让自己能够苟活下去。
他们也是敢想敢干,毫无廉耻,和金国居然达成这样的协议:
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作为人质,宋朝宫廷的财物上交给金人,割让黄河以南的土地以及汴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两千五百人,女乐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以及每年给金国上贡五百万匹。
另外,还必须犒劳金国军队一百万锭黄金、五百万锭银子。
不得不说北宋的皇帝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基本上能卖的都卖了。更要命的是金人要求十天之内凑齐劳军的黄金白银,如果北宋做不到,那么就用公主、王妃等女子来抵债,具体的价位是这样的:
公主、王妃、一人值一千锭黄金;
宗姬值五百锭黄金;
族姬值二百锭黄金;
宗妇值五百锭银子;
族妇值二百锭银子;
贵戚女值一百锭银子。
由于短时间内凑不到那么多钱,果然,北宋皇帝开始向金军送女人。最早送去的是蔡京、童贯的女眷24人,其中包括福金公主。她也是第一个被金军摧残的宋朝公主。朝廷还搜刮当时京师的女子,据统计共计5000名妇女被送到金军大营。当然了,皇室的女性也没能逃脱厄运,连皇后都送给了金人,甚至还包括一岁的小公主。
金人最终选了83个嫔妃,25个王妃,22个公主,并把她们折算为13万4千锭。按照这种计算方式,北宋一共卖了11635名女子到金军大营中。
不难想象,这些女性命运极为悲惨。如果她们敢于反抗,金军立刻将其斩首。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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