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见到老人家晕倒了,而周围没有监控录像,你会扶吗?

不会扶,会呼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会的。不但要扶,还要尽量想办法急救!我相信绝大多数老年人都是很好的!我们不应该因为个别现象而全盘否

定所有老年人!记住,或许我们的父母也有晕倒、摔倒的时候!还有,我们也有老的那一天!

尊老爱幼永远是我们民族的美德!

谢谢邀请!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怎么不合理?老人摔倒后你是第一个发现的,为了增加负担,你没有自己拉去医院,反而拨打急救,你这不是故意要加重家属负担吗?,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你见了便背老人家去医院,发扬一下风格嘛,那急救车来回得花多少钱啊,再说了,路上有个堵车,误了急救,你担负得起吗?

再说了,你发现了你扭头就走,我就不信没有人救我们家老人,兴许他们比你做得更好,人家付了急救车费,人家付了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查房费,护工费,护士夜班费,保洁费,伙食费,营养费,而且还把能报销的发票都留下来,老人出院后还大包小包的放车上送到家里,我们一天都不用到医院,老人没事了。

又来了,都怪你运气好啊,给撞上了,你认栽吧。

总结下,题主路过,发现本村78岁老人摔倒在一个小巷子里,担心说不清,就先喊了下,发现老人没有回音,就打了120,又到老人家中喊了老人家属。题主和老人家属赶到后,发现老人恢复了意识,手臂轻微擦伤。这个过程中,120赶到。老人家属坚决认为老人不需要去医院,只需要涂点药就好了,拒绝支付120费用。最后,120司机认为是题主打的电话,要求题主支付。老人家属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最终题主只能自己支付了。

当然不合理,就是这种家属的存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变的冷漠。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题主完全不用支付这笔费用。我下面展开讲讲。

一、120收费是否合理?首先,目前我国对120急救的收费对象,也就是120急救费向谁收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的法律。

但一般来说,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现实来说,120急救费都应当是向患者收取的,患者死亡的,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家属来支付。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针对急救收费对象的问题,都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中进行了规范,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当地范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地方性法规基本都是按照上面的规则制定的。

比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明确规定收费的对象是患者及其家属,而非拨打电话的人。

其次,120急救车收费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虽然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但一般来说,前三公里大致在10到20元之间,超过三公里一般每公里2到5元。院前急救费是50到150元之间。就题主表达的情况来看,120急救车仅出车,没有进行急救,所以只应当支付出车费,那按照公里数算,是绝对不会达到200元的。

因此,120的急救费应当向老人以及老人家属收取,以题主拨打电话为由让题主支付急救费是不对的,收取的费用数额也是不合理的。

二、如果老人或老人家属支付了急救费,是否能够向题主索要赔偿那么,如果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支付了这笔费用,是不是能够向题主索要呢?

就这个问题,可能老人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去医院,题主却擅自拨打120,给老人造成了急救费的损失。

不讨论这种损失是否客观存在,是不是算得上损失。

即便这是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也不能要求题主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主当时是考虑老人需要急救,拨打120电话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这种行为即便给老人造成了损害,老人也是没有权利要求题主赔偿。

综上,题主完全可以要求老人赔偿自己代为支付的200元急救费,当然也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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