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性猝死(SCD)是指由各种心脏原因引起的、以急性症状开 始发生后l h内骤然意识丧失为前驱的自然死亡。不论是否知道病人已患有心脏病,其死亡的时间与方式是意外的和未预期的。心脏性猝死与心脏骤停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所有生物学功能不可逆性的停止,而后者通过紧急治疗干预有逆转的可能。 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几乎均发生在原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其中约80%的基本病因是冠心病。但文献上亦有报道少数无心脏病证据(临床及组织学检查)的“正常人”发生猝死。心脏性猝死是心脏病死亡的最常见形式。 1.发病特点 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发病高峰:一在出生后至6个月,二在45~75岁。其危险因素与冠心病危险因素相平行。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临床特征由4个部分组成: (1)前驱症状 在心脏猝死前几周~几个月通常可有胸痛、心悸、呼吸困难、软弱、乏力及其他许多非特异性主诉,在发生心脏骤停前几小时或几分钟内可能发生心律失常、缺血或心力衰竭等更为特异的心脏疾病症状。 (2)终末事件开始 指心血管状态发生急剧改变与心脏骤停发生前的一段时间,自瞬间至1 h不等。由于该段时间短暂,病人难以回忆在心脏骤停前曾有过的任何症状,因此在这个时期内的临床信息有限。有一些研究报道在心脏骤停前几分钟或几小时有心电活动的改变,有窦性频率增快、窦性心律不齐的消失和室性早搏级别增高等作为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的前奏。 心脏性死亡可分为心律失常死亡和循环衰竭死亡两种。在心脏病引起死亡者中,90%是因为心律失常,尤其在终末事件开始后1 h内的死亡者中,93%由快速性心律失常(心室颤动)所致。以循环衰竭死亡者则多发生在非心脏疾病的终末期,95%病人死亡前处于昏迷状态,其最终发生的心律失常以缓慢性心律失常更为常见。 (3)心脏骤停 其临床特征是脑血流不足而致突然意识丧失。当病人意外发生虚脱时,根据病人皮肤颜色是苍白或是大片青紫,没有或仅有濒死的呼吸运动,动脉搏动消失特别是心音消失,可确定心脏骤停的诊断。心脏骤停者如无积极干预往往导致死亡,罕见自发逆转。 心脏性猝死最常见的心电机制是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为院外心脏骤停病人的60%~85%。其次为显著心动过缓和心室停搏(占10%~30%),为严重器质性心脏病者表现,提示长期严重缺血引起心内膜浦肯野纤维弥漫性损害。少数心脏性猝死原因是电机械分离、心室破裂、心脏压塞、心内机械性梗阻和主动脉夹层破裂等。 (4)生物学死亡或存活 从心脏骤停进展到生物学死亡的时间过程与心脏骤停的机制、基本疾病的性质以及心肺复苏的早晚有关。以心室颤动作为起始事件者,大部分病人在4~6 min内便开始导致不可逆脑损伤,随后的几分钟内即可发生生物学死亡。以室性心动过速为起始事件者,在心脏骤停开始到死亡之间的一段较长时间,有机会可望成功复苏,如果室速并不自发逆转,则病人常死于室颤或缓慢心律失常或心脏停搏。缓慢心律失常和心室停搏,由于严重的心脏病或同时存在的多系统疾病使他们进展更为迅速,预后很差。 2.发病基础与触发因素 75%心脏猝死由冠心病引起,另25%心脏性猝死的基础心脏病是心室肌异常,如肥厚型或扩张型心肌病、心肌炎、心脏辦膜病和原发性心电生理异常。 心肌缺血可诱发心律失常,而再灌注可促进持续性钙内流亦可触发心律失常。损伤后愈合的心肌和肥厚的心肌在急性缺血时最易导致心电不稳定性。但异常的心肌必须与触发因素(室性早搏)共同作用方可导致致命性心律失常。 3.心脏性猝死临床预测 心源性猝死直接原因大多数系心室颤动(VF)所致,而心室颤动的电生理基础是心室肌电不稳定,因此预测心室颤动的发生对预防心脏性猝死有重要意义。 (1)心电不稳定的临床预测 a.过去有原发性心室颤动的冠心病(无心肌梗死)病人,在心脏复苏后1年内,约30%复发心室颤动而猝死。 b.冠心病等心脏病病人存在心室颤动阈降低的因素。如过度吸烟、疲劳、激动,可加重心肌缺血和增加儿茶酚胺的释放,而致心室颤动发作。 c.严重电解质紊乱特别是低钾血症、低镁血症。细胞内缺钾,引起心肌细胞复极延迟,使心肌应激性增高,增加猝死危险陸。 d.心脏明显增大,显著左室功能减退,如重度心力衰竭伴晕厥病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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