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老人病危,救护车被拦小区门外,抢救无效死亡,怎么回事?

唐大嘟嘟有话说:长沙老人病危,物业保安不让救护车抢救,老人病重身亡,物业有责任吗?我认为应该由专业人来评判,对物业公司机械执行所谓管理制度进行追责。同时,制定一个基本原则,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物业管理方面还有待变通在此事件中,湖南长沙市吕先生发现77岁母亲身体状况不好,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到了小区门前,因为小区智慧停车系统采取的是无人值守模式,打开拦杆慢,耽误了3分钟时间,老人去世。

对于新闻中的3分钟时间能否抢救回老人,需要法律方面来认定。单就物业管理而言,他们对救护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没有设限,可以随便出入,符合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救护车与消防车一样有道路优先权,其它车辆要给救护车等让路。

在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中,都有条类似的规定:未确定停车位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可限制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等特殊车辆执行公务以及临时停车除外。

在智慧停车系统使用中,如何快速识别特种车辆,不影响执行特殊任务,这是需要马上整改的问题。

应由相关管理部门对物业追责,吕先生可以讨回公道在现实生活中,2018年,在山东济南发生过物业以种种理由不让救护车进小区的事件,这不是个例,每年都有所发生,大家为此也讨论过,物业为此也承受着不少责难。

我认为归根结是我们的物业管理类以于野生,缺少一个全国性的服务管理规范,都是各地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又打了折扣,影响到老百姓对物业管理的认可,老百姓的不满意程度上升。

物业在推行智慧停车系统时,应先行考虑到影响特种车辆进出的情况,建议吕先生收集资料,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赔偿各种损失。

物业公司要规范对于物业公司,一定要规范从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切不能像草台班子一样,管不管事都收钱,服务不满意也不接受批评意见。

像新闻中的吕先生所言,其母亲以前有过病危的情况,因为救护车快速地进到小区,进行抢救,老人转危为安。这次意外,就是因为小区栏杆无法及时打开,抢救人员无法及时到达家里救人,导致老人去世。

我支持吕先生维权,大家认为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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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甚至能救一个人的命,如果湖南长沙77岁的病危老人,能被救护车成功送往医院,不在小区门口被拦3分钟,老人就不可能去世。

近日在湖南长沙发生了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件。77岁的老人病危在家,当救护车到了小区门口,却发现小区门卫不让进,小区门口的起降拦拦住了救护车,是他们不能进入小区。错过了三分钟的最佳抢救时机。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火急火燎,他们只好徒步拿着氧气袋跑入小区,直接奔往吕先生母亲的住处。但是因为时间比较晚。吕先生的母亲最终因心力衰竭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

吕先生的母亲住在长沙动力北苑家属区。6月11日早上,他接到护理人员打来的电话。说他的母亲身体非常不好,处于病危状态,希望吕先生能尽快赶过来。吕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放下手头的工作,立刻赶往母亲的住处。他赶到之后发现母亲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大口呼气。而且特别难受,于是他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

救护车虽然在第一时间赶到吕先生母亲所在的小区。而且吕先生在小区里都听到了救护车的鸣笛声,但是救护车就是迟迟不进来。看见状况不对,吕先生的妻子就第一时间赶下楼。一探究竟。却发现小区门卫不让进,救护车被拦在外面进不来。而护士手里正拿着氧气袋往吕先生母亲所在的住处这边走。虽然救护车最后进的小区。但是因为前后耽搁了几分钟,最后吕先生的母亲因心力衰竭抢救无效。

点评

疫情当前,严格排查外来车辆本身没有错误。但是救护车作为一种特许车辆。本身就享有特权,不管是小区还是其他地方,都应该给救护车开绿灯。这样才能避免一个又一个家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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