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必须确认,这个伤者是心脏骤停。因为只有心脏骤停者,才能使用心肺复苏技能。
对于一个心脏骤停患者,你如果不做心肺复苏,他必死无疑,只有做心肺复苏,才能有一线生机。
院外猝死,每年在国内有54万。即使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心脏骤停者的抢救成功率仍低于2%,低存活率的最大原因在于,没有几个公众是学习过并掌握心肺复苏的,即使会一鳞半爪,也被目前人人自危的社会急救现状所束缚。救人担心被讹诈,医生在路边救人都被误解为非法行医。这种社会认知,简直是一种悲哀。
只有公众广泛参与的现场急救,才能根本上扭转这一现状。急救不但是为了帮助别人,更是为了帮助家人和朋友,这实际上是帮助自己。即使面对陌生人的急救,也是一种社会和法律所鼓励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受到保护。我国民法总则早有声明,见义勇为者即使给伤者带来了一些伤害,仍无需担责。
前段时间,西安有位老人倒地心脏骤停,一位年轻女孩上前实施心肺复苏,最终也没能挽回老者生命,但老者家人找到这位施救的姑娘,当场齐齐鞠躬感谢,感谢这位姑娘的义举,在老人临走之时,仍感受到他人的关爱和温暖。这是一个救人者和被救者互相尊重感恩的范例,值得我们大力宣扬。
毕竟,即使是医生参与的心肺复苏急救过程,大部分也没能挽救病患生命,在施救过程中也时有按压导致的肋骨骨折发生,但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生命,而人力所不能及之处,不应该被苛责。
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急救,正确认识急救,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在自己遇难时懂得自助并感恩他人的帮助,才能创建一个温暖有爱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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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自己的看法,给大家一些实际一些的建议。
1. 没有心跳才能做心肺复苏,即使失败,也不会处罚。
其他的回答已经非常明确了,如果患者存在心跳骤停,也就是此时没有心跳了,如果不做心肺复苏,等待救护车到场,患者基本上叶都回天乏术了。因此,民法明确规定,在施救者善意施救的过程,即使操作有不当,也不接受处罚。
但要知道,这只是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抵赖或者讹人,这个时候难免会使善良的施救者面临恼人的法律传票。
2. 注意自保
因此对于善良的施救者而言,如果你还对这个世界保留善意,那么在你进行善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
如果发现有人倒地,呼之不应,建议让同行者或者道路旁的商店服务人员帮忙拍摄视频,保证自己的操作在别人的注视下,如果发生纠纷,自己能用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责(举证责任倒置,等同于医院)。
在不明确倒地者的心跳骤停原因,是否合并梅毒艾滋等感染的情况下,建议首先判断是否有大动脉搏动。如果没有的话,首先确定倒地者是否有同行人,可以让同行人负责人工呼吸,自己只负责按压,不进行人工呼吸。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完成了主要的抢救措施。因为在心肺复苏的过程当中,虽然呼吸是必须的,但是按压才是最核心的部分。
3. 如果不是医护人员,建议首先呼叫在场的医护人员
不要说普通人,即使是刚刚毕业的医生,在心肺复苏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犯各种这样那样的错误,按折肋骨的情况也很多。因此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上过一节心肺复苏的课,或者看过几集美剧就贸然上去施救,你要知道,在医疗过程当中,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人员资质是医疗安全的最有效的保障。你贸然上去乱按一气,也许人家只是喝醉了,又或者你的手法太粗暴,造成了更大的损伤。
如果确定在场没有医护人员,这个时候,你可以在呼叫救护车之后,为患者施行心外按压,把自己能做的都做了,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人性的时候了。
愿每一个善良的施救者都能被温柔以待,作为头条的舆论一员,你会站在这样善良的人身后支持他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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