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心肺复苏把人救死了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普通人进行心肺复苏把人救”死了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我认为施救者有不当与过失责任。

从主观上看是对他人进行道义的救助,虽民法上作出了相应的免责规定,在施救过程中对被施救造成的身体损害,施救者不承担责任”。

我们要从法律的严谨性来看这规定所用的文字、与概括内容,它忽略了专业和得当。明白的说就是你有沒有得当的救助手段?而不是胡救一通反而加重被施者损害,如患者是你家人你会怎么说,施救者有沒有责任?

我们应清楚自己所具有的水平及能力,切不可鲁莽而盲动,人命关天的事尤需慎重。

我不是鼓吹不施救助,而是要有科学分析和理智处理手段,及事情严重性与损害能接受的轻重程度,朋友们认为呢?

我经常看心肺复苏法,没临床试验,如果真让碰到这情况,我会采取心肺复苏,我不要救他她,就是让我真的没救过来,让我帮了倒忙,我也要救援继,因为现场那三分钟才是他活命的机会,你打电话,至少要等十几分钟过来,等医生过来已经回天乏地。就是真的我不当给他她弄死了,我宁愿背着这罪名,他她在上天中绝对不会怨怪于我,家属,社会,法制总会偏向于我。这个问题不该提,间接抹杀那一些见义勇为的正义人士。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