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某家长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显然是将矛头直指那些对老师居心不良的人,同时也是向广大老师发出最强音——身正则不怕挖坑。但是这里问题来了,老师如何做到身正呢?评论中做了明确说明,如明确工作边界,与工作挂勾的私人往来要注重规范,凡事大方,正直应对,家长和老师之间也能少些揣测和猜疑。

从人民日报的评论中我们能看出,只要是严寒师德规范,能够公平对待学生家长的教师,都应受到保护,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绝不能害怕自身被连累而在处理一些举报信息时躲躲闪闪,藏着掖着。我认为这点说的非常好,身正不怕影子斜,放在阳光下去调查,还怕像深圳那位举报的家长一样,把对老师不利部分的截图曲解了本意作为举报证据吗?

从个人角度来看问题,在生活之中,礼尚往来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这仅指工作之外的私人关系。就如深圳这位举报的家长,她是把与被举报老师的私人关系当成可利用的渠道,在孩子当班长和评优等方面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挟私愤以图报复。但是像这种报复性的举动实在太拙劣了,因为经不起调查,经不起推敲。

既然拙劣的报复性行为,为什么却让相关职能部门为难呢?说白了,还是怕舆论导向的问题。很多时候舆论偏向哪一方,就容易让另一方成为弱势群体。好在,这次深圳被举报的老师没有成为弱势群体代表,有那么多家长在为她作证——她是一位好老师,深受学生爱戴,受家长们的尊重。同时人民日报作为官方媒体也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面对这些声援,我想对于居心叵测的举报者,此时定是非常后怕了,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讲,对于截图不全,不合乎事实的举报,若经证实,必须要治诬陷者之罪。

最后,还是提醒各位老师,千万要谨言慎行,对于工作与私人关系必须要划清界限,绝不能把私人关系带入到工作之中。否则,就像深圳这位老师一样,指不定哪会你无法满足对方的私欲时,人家会害你。尽管你是清白的,但是毕竟要经历证明的过程,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做啥呢?

首先回顾一下家长“挖坑”给老师“送礼”。

深圳一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以前一直和班主任以闺蜜相处,互送礼物,但家长每一次送礼的截图保留下来。

家长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当班长、获得表彰等,但是班主任一直公平公正对待班级,家长怀恨在心,并举报了家长收礼的“证据”。

思考:

一、公务员、教师等,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礼物、钱财。工作中,遇到再熟的人,哪怕是“闺蜜”,也不能接受其礼物?。

二、“挖坑”之人真的可恨。做人做事都要光明正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暗中使坏,这些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很少很少,但是的确存在,每个人都特别憎恶阴险狡诈之徒。

三、人民日报这篇文章说得很好,作为教师,应该严守底线,谨守职业规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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