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余性质对于同一个除数,两个数之和(或差)与它们的余的之和(或差)同余例如32和19两个数和为

32=6*5+2
19=3*5+4
故32+19=51=5*10+1
2+4=1*5+1
即(32+19) ≡(2+4)(mod5)
同理,32-19=13=5*2+3
2-4=-2=-1*5+3
即(32-19)≡(2-4)(mod5)
因此,对于同一个除数,两个数之和(或差)与它们的余的之和(或差)同余

注:每个数对应的余数不能搞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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