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是指在高温环境下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而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除了高温、烈日曝晒外,工作强度过大、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均为常见的诱因。 如果是轻度中暑,表现为高温环境中头晕、四肢发软、头痛、口渴多汗,没有其他症状的话,立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一下,补充水分和盐分就可以恢复。如果伴随低烧,面色潮红,大量出汗、面色发白、脉搏不稳这些症状的话,就应当迅速到阴凉通风处休息,补充水分和盐分,并且在颈部涂抹清凉油、花露水、风油精,并服用人丹、藿香正气水等中药。如果有血压低等症状的话,还要平躺并送入医院输液。基本来说撤离高温环境,补水补充盐分,涂抹清凉油和适度服用藿香正气水是最简单常用的方法。也很便捷。夏天到了,还是做好防暑准备不要中暑比较好^_^下面几点可以避免中暑:出行躲避烈日,遮阳伞和防晒霜不能少;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不要等口渴再喝水;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多食用些夏天的时令蔬菜和新鲜水果,补充营养又补水;保证充足睡眠,不要在风口和风扇下睡觉。夏天到了,一起防暑度夏^_^
额
防暑降温费不发合法么
法律分析:对于发防暑降温费的问题劳动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条件与待遇是有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符合发给防暑降温费的地区与单位不发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且涉嫌侵害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落实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