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专家卡丽・伦道夫・皮特曼认为,“正常饮食习惯标准”至少应该包括三点:1.爱我所爱。吃让自己感觉良好的食物。2.吃我所需。选择自己最需要的食物。食物需求因人而异,随时间和季节变化而不同。难有固定模式。3.享受食物。只要有食欲,就应该享受食物,不应受节食限制。 1.“饿了就吃,吃饱为止。”这当然不是说毫无节制。但强迫自己不吃,反而会使食欲更猛烈。“饿了就吃”,更符合正常饮食的概念,这样可以带着饥饿感,选择自己喜欢吃的食物,能使饥饿感真正得到控制。 2.“懂得如何选择食物,从食物中获取营养”。在食物选择方面过于谨小慎微、挑三拣四,其结果只能让自己与美味擦肩,与营养错失。全面、广泛的饮食才能使你获得更充分的营养。 3.“偶尔放纵自己,想吃就吃。”其原因包括高兴、悲伤或厌倦等情绪变化,也可能因为喜欢“吃的感觉”,享受自己喜爱的食物。偶尔放纵并不等于一直放纵,在有规律饮食的同时可以放纵自己吃些喜爱的食物。 4.“一日3―5餐。”正常饮食并非总与“一日三餐”划等号,随时备点零食,及时补充营养,也是正常饮食的一部分。 5.“时而吃得多,时而吃得少。”有时候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饮食过量,甚至撑得不舒服。而另一些时候又吃得太少,想吃更多。这也不算“不正常”。一次或者两次的过多或者过少,并不会对健康造成多大影响。 6.“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但是又必须摆在生活中重要位置上。”
健康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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