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固定的基本原则是: 1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 2先包扎后固定再搬运 3先止血后固定再搬运 4先固定再包扎搬

骨折 搬运的前提 必须固定,固定前 必须 止血或者包扎,所以只在 包扎和止血中 选择一个,包扎是 止血的一种方法,止血的方法有好几种,我认为 止血是重要的 包括包扎。

这还用说,1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

包扎的常识有哪些?

1)头部包扎:将三角巾的底边折叠两层约二指宽,放于前额齐眉以上,顶角拉向后颅部,三角巾的两底角经两耳上方,拉向枕后,先作一个半结,压紧顶角,将顶角塞进结里,然后再将左右底角到前额打结。  2)面部包扎:在三角巾顶处打一结,套于下颌部,底边拉向枕部,上提两底角,拉紧并交叉压住底边,再绕至前额打结。包完后在眼、口、鼻处剪开小孔。  3)胸背部包扎:取燕尾巾两条,底角打结相连,将连接置于一侧腋下的季肋部,另外两个燕尾底边角围绕胸背部在对侧打结。然后将胸背燕尾的左右两角分别拉向两肩部打结。  4)膝关节包扎:三角巾顶角向上盖在膝关节上,底边反折向后拉,左右交叉后再向前拉到关节上方,压住顶角结。  5)手、足包扎:手(足)心向下放在三角巾上,手指(足趾)指向三角巾顶角,两底角拉向手(足)背,左右交叉压住顶角绕手腕(踝部)打结绷带包扎  2)环形包扎法:在肢体某一部位环绕数周,每一周重叠盖住前一周。常用于手、腕、足、颈、额等处以及在包扎的开始和末端固定时用。  3)螺旋包扎法:包扎时,作单纯螺旋上升,每一周压盖前一周的1/2,多用于肢体和躯干等处。  4)8字形包扎法:本法是一圈向上、一圈向下的包扎,每周在正面和前一周相交,并压盖前一周的1/2。多用于肘、膝、踝、肩、髋等关节处

以出血为主要症状的伤口包扎在有出血的情况下,外伤包扎的实施必须以止血为前提。如不及时给予止血,则可造成严重失血、休克,甚至危及生命。有时候,包扎本身就是止血的措施。例如,组织损伤造成的毛细血管出血,出血时血液成水珠样从伤口流出,稍微压迫即可止血,有时也可自动凝固止血。这种出血,往往只需要在伤口贴上止血贴,或在伤口上覆盖消毒纱布,然后稍微加压包扎,即可完成止血和包扎的双重任务。但对于由动脉血管损伤引起的“动脉出血”和由静脉血管损伤引起的“静脉出血”,单纯的压迫包扎伤口,往往不能达到止血的目的。动脉出血时,出血呈搏动性、喷射状,血液颜色鲜红,可在短时间内大量失血,造成生命危险;静脉出血时,出血缓缓不断外流,血液颜色紫红。这些可通过“指压”和“止血带”等应急措施临时止血,再送医院或请救护人员前来救治。指压止血是在伤口的上方,即近心端处,找到跳动的血管,用手指紧紧压住。需注意的是:此法仅能用于短时间控制血流,应随即采用“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是具弹性的橡胶带(带与皮肤之间要垫上敷料),亦可用宽度大于3厘米的布带、毛巾、领带等代替,绑扎上臂或大腿上、中1/3交界处(注意:绑扎上臂时不能过低,否则易损伤神经),绑扎的松紧程度以伤口没有鲜血外流为度。此外,一定要在显著的部位标明上止血带的时间,每隔一小时松开止血带几分钟。再绑扎。错误包扎可导致严重后果有人为孩子的“肘关节伤”进行包扎时,长时间把“前臂和上臂固定在一条直线上”,结果孩子的“肘关节失去了应有的弯曲功能”而残废了。究其原因,就是刘读者不知道包扎时,应该把关节固定在“功能位置”上。保持在功能位置上的关节,就算伤后关节不能活动,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关节的一些生理功能。对上肢来说,最重要的是保证手的功能;对下肢来说,主要是保证持重和步行的功能。因此,肘关节的功能位置是屈曲近90度,膝关节的功能位置是稍屈10度,手各指关节的功能位置是屈曲45度。踝关节的功能位置是90~95度。再以外伤骨折为例:包扎松散,不起固定作用是导致畸形愈合或假关节形成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骨折、脱位的整复要靠固定来保证。如果包扎松散,起不到固定的作用,近期就有可能发生出血、疼痛、休克等危险,远期则可能造成畸形愈合和假关节。相反,包扎得太紧,也有可能造成机体新的损伤。过紧的包扎影响血液循环,可出现肢体肿胀,或苍白、发绀、发冷、麻木等表现。如不及时放松重新进行恰当的包扎,就有可能造成肢体缺血、坏死。此外,为包扎伤口,不适当地移动患者,也可造成难以挽救的损伤。例如,造成长骨完全骨折患者的骨折端刺伤重要血管、神经,造成脊柱骨折的患者脊髓损伤而发生截瘫等。因此,包扎时必须讲究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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