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肺复苏术
肺复苏技术,是用于呼吸和心跳突然停止,意识丧失病人的一种现场急救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来向患(伤)者提供最低限度的脑供血。
(一)心跳呼吸停止的原因:
1、各种器质性心血管病: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肺源性心脏病等。
2、各种以外事故:如溺水、触电、电击、严重创伤、大出血、气道梗塞、中毒等。
3、其他:手术及麻醉意外、诊断或治疗性操作失误或意外、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等。
(二)心跳呼吸骤停的判断:
1、心跳呼吸骤停的表现:突然意识丧失、大动脉(颈动脉、肱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呼吸停止、瞳孔散大、眼球固定、脸色苍白、发绀等。
2、心跳呼吸骤停的判断:先检查患(伤)者有无呼吸,同时应注意心脏是否停跳,大动脉搏动是否存在。一旦发现患(伤)者心跳停止,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切记不要等待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到来,也不要等待作什么检查,否则将丧失抢救时机。
(三)心肺复苏术的步骤:
1、检查患者清醒程度:无反应,呼叫救援;有反应,迅速检查伤势及呼救
2、畅通气道,检查呼吸:无呼吸,打开气道;有呼吸,维持气道通畅及呼救;气道不通畅,清除异物;气道通畅,检查颈动脉
3、检查颈动脉:有搏动,施行人工呼吸;无搏动,施行心肺复苏术
(四)心肺复苏术施行有效:
1、恢复自主的呼吸和脉搏;
2、有知觉,反应及呻吟等。
(五)终止心肺复苏术的条件:
1、已恢复自主的呼吸和脉搏;
2、有医务人到场;
3、操作者已筋疲力尽而无法再施行心肺复苏术;
4、心肺复苏术持续一小时之后,患(伤)者瞳孔散大固定,心电活动、呼吸不恢复,表示脑及心脏死亡。
(六)注意事项:
1、口对口吹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胸廓稍起伏即可。吹气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急性胃扩张、胃胀气和呕吐。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伤)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术只能在患(伤)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不准确容易损伤其他脏器。按压的力度要适宜,过大过猛容易使胸骨骨折,引起气胸血胸;按压的力度过轻,胸腔压力小,不足以推动血液循环。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伤)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引起内脏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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