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师可以读基础医学专业。
基础医学主要研究人体的健康与疾病的本质及其规律等,涉及生物学、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等多个学科,进行人体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等。
基础医学就业方向为医疗机构:门诊医生、急诊医生、体检医生。
基础医学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及相关生命科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基本掌握基础医学和相关生命科学学科的实验技能,具备基础医学的科研思维和研究方法以及医学基础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
3、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较强的自我发展潜能,创新性思维和实践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承担医学基础学科教学实践的能力,从事生物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5、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知识和较广博的人文社会学科知识的基础,了解生物医学和相关学科的新进展和新成果,了解临床医学知识和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和临床思维方法,了解疾病防治与发展生物医学研究技术的密切关系。
6、了解国家教育教学、卫生、科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基础医学
可读临床专业,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中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常见病名发病诊断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
3、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
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床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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