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运动分几个级别?

规定成套难度动作不少于16个,计算16个最高难度分之和。为了比赛加分,出现了E、F组的超高难动作。难度动作的迅猛发展使竞技健美操比赛形成了一种比难度的趋势。

这种现象引起了健美操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人们普遍认为过多的难度动作会使健美操失去其项目特色,最终将成为少数人的运动,这不应是健美操运动的发展方向,必须加以限制。

因此在第二版《1997-2000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比赛规定了成套难度动作为12~16个难度,最多不超过16个,计算12个最高难度分之和。

有比赛就有竞争,难度数量虽被限制,但难度动作类型并未减少,反而趋向多样化,各个运动员挑选各自擅长的难度进行比赛。

随着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中运动员不断创造性地完成新的难度动作,一些想象分值较高的难度动作被运动员们轻易完成,调整难度动作已成必然。

因此第三版《2001-2004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把难度动作由原来的六大类改为了4组:A组—俯卧撑、自由倒地、旋腿与分切;

B组—支撑与水平;C组—跳与跃;D组—柔韧与变化。即把属于同类型难度动作放在一起,分组更合理,扩大了运动员选择难度动作的范围,有利于运动员根据自己优势选择适合的动作类型。并且明确规定:难度动作数量包括0分在内的难度动作。

因此,运动员在完成难度动作时必须有十分的把握,否则,稍有失误就有可能出现难度动作0分,同时完成裁判还要根据难度动作错误进行减分。

2001年规则规定对超过12个难度动作、难度动作缺组、超过6次地面动作、超过2次成俯撑落地、难度动作重复等进行减分。

竞技健美操作为一项国际竞技体育项目,发展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加入国际体操联合会后赛事频繁,同时竞赛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使运动技术得到了很大发展。国际体操联合会从1994年开始,出版了1994-1996、1997-2000、2001-2004、2005-2008的《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等四版规则。在第一版《1994-1997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把难度动作作为竞技健美操三大评分因素之一,将难度动作划分为六大类别, 即动力性力量、静力性力量、跳跃、踢腿、平衡、柔韧,并按难度动作的难易程度确定级别(0.1—1.0分值)。规定成套难度动作不少于16个,计算16个最高难度分之和。为了比赛加分,出现了E、F组的超高难动作。难度动作的迅猛发展使竞技健美操比赛形成了一种比难度的趋势。这种现象引起了健美操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人们普遍认为过多的难度动作会使健美操失去其项目特色,最终将成为少数人的运动,这不应是健美操运动的发展方向,必须加以限制。因此在第二版《1997-2000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比赛规定了成套难度动作为12~16个难度,最多不超过16个,计算12个最高难度分之和。有比赛就有竞争,难度数量虽被限制,但难度动作类型并未减少,反而趋向多样化,各个运动员挑选各自擅长的难度进行比赛。随着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中运动员不断创造性地完成新的难度动作,一些想象分值较高的难度动作被运动员们轻易完成,调整难度动作已成必然。因此第三版《2001-2004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把难度动作由原来的六大类改为了4组:A组—俯卧撑、自由倒地、旋腿与分切;B组—支撑与水平;C组—跳与跃;D组—柔韧与变化。即把属于同类型难度动作放在一起,分组更合理,扩大了运动员选择难度动作的范围,有利于运动员根据自己优势选择适合的动作类型。并且明确规定:难度动作数量包括0分在内的难度动作。因此,运动员在完成难度动作时必须有十分的把握,否则,稍有失误就有可能出现难度动作0分,同时完成裁判还要根据难度动作错误进行减分。2001年规则规定对超过12个难度动作、难度动作缺组、超过6次地面动作、超过2次成俯撑落地、难度动作重复等进行减分。因此,运动员在比赛中难度动作要想获得高分,就必须选择不同类型、高级别的难度动作,保证难度动作数量,达到难度动作的最低完成标准,这些都意味着难度动作的选择必须多样化。第四版《2005-2008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在难度方面基本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在4组难度的名称发生了变化:A组—动力性力量;B组—静力性力量;C组—跳与跃;D组—平衡与柔韧。这样将属于同类型难度动作放在一起,使分组更合理。新规则取消了原来集体项目运动员的性别问题而进行的难度系数计算,将三人与六人的难度系数与单人、混双的计算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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