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带领有关业务科室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安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带领有关业务科室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带领有关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八)有计划地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岗位安全职责,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组织好车间、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九)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整改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其他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一岗双责”,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带领有关业务科室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协助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对所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直接带领有关业务科室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协助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协助有关负责人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生产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整改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三)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四)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六)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九)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一)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2.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每月要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报告送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汇总;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在安排生产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水、电、汽、气的平衡。
5.在生产安排上,要确保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全厂的均衡生产。
6.在考虑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项目。
7.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
8.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应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二)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该规划应包括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与文明生产的项目;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车间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
6.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生产前,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
7.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三)设备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检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有相皮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构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企业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锅炉、动力设备、施工机具、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构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气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在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7.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企业的工业建筑管理以及下水道的管理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月报送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汇总。
(四)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友放、运输、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负责对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机动车辆、设备和安全附件的完好,对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五)人事、劳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应将新从业人员介绍到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厂级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间,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2.新人业人员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工作调动;
4.对符合上级规定,执行轮休的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配备好所需的劳动力,并安排好轮休工作;
5.未经安全培训的普通工人不得替代技术工,艺徒在没有老师傅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6.重要工种和要害岗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人员时应考虑对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安全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7.在从业人员晋级、提升、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8.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工伤保险、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处理工作;
9.在高温季节,对温度高和俸力劳动强度大的部门,应适当配备人员以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
(六)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厂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保卫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剧毒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厂区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厂消防器材的合理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工具完好;
5.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保卫的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6.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破坏性事故和有嫌疑的事故要负责追查;
7.加强对专业消防队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领导和训练;
8.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内的安全保卫宣传工作。
(七)卫生保健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新工人的体检和全厂职工的定期或高温体检,发现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对工伤人员要根据医疗部门的检查分析,提出鉴定性意见;
3.负责职工的伤、病救护工作,制订急性中毒、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医务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正确地进行抢救;
4.参加车间内外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提出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危害的意见;
5.配合安全技术部门举办安全卫生讲座,普及人工呼吸和各种急救知识,协助各车间设置防治急救设备,并指导使用;
6.参加建设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
(八)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报导安全生产动态,总结、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等错误行为;
2.财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提取并合理安排用于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奖惩、劳保用品、防寒防暑等费用,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3.工会组织应协助和督促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好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2.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会正确使用;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制订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
5.领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六、工段长和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领导和支持安全员、工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性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合理使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安全生产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5.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七、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安全生产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8.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和消除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八、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随时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2.要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苗头;
3.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坚持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还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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