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医证,在街上遇到有人发病,可不可以出手救治?

在街上或公共场所,会有人突然倒地发生猝死。既是拨打了120,留给医生抢救的时间仅为4分钟。也就是说心脏停跳的那一刻每延长一分钟,就会降低7%~12%的生存率。4分钟后就会造成不可逆的脑损害。这就是急救医学上的黄金4分钟。如果没有人及时心脏按压和人呼吸,等医生趕到,人多已凉凉。我国心肺复苏成功率仅占1%,每天死于心脏骤猝死者达1500人以上。提高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实施心肺复苏及心脏电击除颤。

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人民大众的现场心肺复苏的急救知识普及。利用纸媒、影视进行教学指导。并在公共场所都设置了心脏自动处颤器(AED)。通过这些年的普及,一些年轻人及爱看养生堂的老年人基本上都撑握了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至于心脏自动除颤器操作起来很简单,各大公共场所都像灭火器那样挂在显眼的墙上,急用时拿下来按照说明用就行。国际急救指南推荐,对没有受过肺复苏知识训练的人,面对呼叫无反应的猝死者,可立拨打120,并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以便为医生救治争取时间。

在紧急救人的场合下,救人的一切行为动都是合法的。民法总则184条现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也延续了此项规定。面对猝死者,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放下包衭救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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