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心脏骤停的人,非专业人员能否使用心肺复苏术?

在院外遇到心脏骤停患者,如果无人即刻开始心肺复苏,患者将必死无疑。

因为对于心脏骤停,每延迟急救一分钟,成功率下降10%,一般等急救车到达现场时,黄金急救时间窗已过,基本无人存活。

所以院外心脏骤停,需要目击者即刻开始行动,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开始心肺复苏,维持患者心脑基本血流供应。

心肺复苏操作步骤只需要两步:

1.确认心脏骤停。如果患者倒地,大声呼叫其没有睁眼、说话、手脚活动的反应,接着观察其胸腹部起伏运动,5-10秒,如果患者没有呼吸或仅有濒死样喘息,即为心脏骤停,需要即刻心肺复苏。

2. 心肺复苏:你可以双掌叠加,掌跟在患者乳头连线中点(男士)或者剑突上两横指(女士)部位进行按压,按压深度5-6cm,按压速度100-120次/分,每按压30次之后,转而给予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一直到急救人员到达。如果你不愿意做人工呼吸,仍可以持续单纯胸外按压,也同样有效。

按压位置

现在国内有些公共场所,也开始布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例如厦门地铁1号线,深圳机场、成都的一些旅游景区、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都可以找到AED,这能让心脏骤停者急救成功率大幅度提高。

而对于普通现场施救者,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也专门规定,目击者见义勇为施救,由此造成患者伤害,无需担责。再者说,对于心脏骤停,已经几乎是一个死人,即使医生在急救是也可能按压导致骨折,这根本不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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