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呼吸道通畅 (1)可利用物品去除口腔内出血、呕吐物和其它分泌物,可抬起双颏使呼吸道通畅(可不使颈椎受到弯曲);多发伤或单独头、颈部损伤时,脊髓必须给予固定保护。如颈髓损伤应保持头颈部的中立位及纵向牵引、固定。 (2)意识丧失者、头面颈部创伤者、无自主呼吸或呼吸困难者,应早期进行院外气管插管、人工呼吸及高流量吸氧。 (2)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协助伤员平卧、头偏一侧,或者施以恢复体位,以防止误吸。 2、人工呼吸 (1)如果呼吸消失或不足(浅或慢),必须予以辅助通气。当用面罩等装置通气时,头部、脊柱必须固定。若通气时胸部无扩张,则可能产生了张力性气胸或血胸,应减慢呼吸,手术治疗。 (2)连枷胸者应控制反常呼吸,可用厚棉垫或沙袋覆于浮动区域,然后用胶布加压固定,后位型者尚可取伤侧卧位来控制胸壁浮动。 (3)开放性气胸应密闭伤口,急救时可使用敷料覆盖伤口; 单纯张力性气胸立即用粗针头在锁骨中线第二肋间刺入排气,在粗针头尾端拴一带侧口的橡胶指套,能立即排气减压。 3、血液循环 (1)斟酌使用心脏按压或电除颤,针对休克的病因抢救,如张力性气胸、大量出血、窒息、多根肋骨骨折、心包压塞等。 (2)休克病人应取休克卧位即头和腿部各抬高约30℃立即开放(两条)静脉通道,补充血容量,多巴胺静滴。 (3)有活动性出血病人除积极快速输液、输血、补充血容量外,还应尽快止血;镇痛,但严重颅脑外伤、呼吸困难、急腹症病人诊断未明确者禁用;对面色苍白、四肢湿冷、出冷汗者应及时加棉被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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