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举一个真实的例子:在南方某医院。
有一天家属用轮椅推进来一位“昏迷”的患者,从分诊护士接诊患者,到发现患者已经心跳呼吸停止用了16秒钟。因为是用轮椅推进来的,所以护士第一时间没有想到去判断生命体征。
最后家属索赔16万,每秒钟一万块,家属认为这16秒钟没有及时发现抢救也是导致了患者死亡的一部分原因。
我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告诉大家:对于心跳骤停患者来说,每一秒钟都是万分重要的!
我的观点是:健身房是营利性产所,有义务确保客户在健身时的安全保障。
虽然猝死的原因有很多,有一些并不是健身房能够控制的。
但是,健身房应该做到:安装有自动除颤仪,并确保紧急时刻可用;健身教练等工作人员接受过心肺复苏训练。
如果客户在健身房内突发心跳呼吸骤停,而健身房不仅缺乏AED,对患者也没有进行任何救助的话,是应该负责任的。
可惜的是,在中国大部分的公告场所,一旦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大多数情况下要么被掐人中,要么被袖手旁观。除非刚好有有担当的医务人员路过,否则你只能躺在人群中间被围观。
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院外心跳呼吸骤停患者都无法成功复苏的根本原因。
所以,应该在全社会普及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常识,应该将心肺复苏放进健身教练的资格考试之中。
让更多人了解更多一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