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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在具体执行中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满足合理需要
小学生的合理需要主要包括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物质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交往和爱的需要,尊重信任的需要等,这些需要的合理满足是小学生形成和保持身心健康的基本条件,如果得不到适当的满足,就会影响其正常的发育和成长,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心理。比如任何一个小学生,作为班级和伙伴中的一员,如果长期得不到认可,不被接纳,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信任,得不到教师和同学的关爱,总是受到排斥,体验不到集体的温暖,他就不会有安全感、自尊感,就会感到孤独,感到压抑,就有可能走向自我封闭,或者相反,导致逆反心理,仇恨、敌对、攻击等消极心理,心理健康就无从谈起。事实一再表明,满足合理需要的机会被剥夺,或者受到压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人的心态和行为就有可能趋向极端化,甚至铤而走险。中小学生中存在的许多不良行为或罪错行为,绝大多数都与合理需要得不到适当满足有关。学校是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机构,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敢策建立起来的正规的、完善的教育系统。因而,就满足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而言,所提供的机会和方式是最具合理性、方向性、教育性和权威性的,是任何家庭和其他社会部门都无法相比的。为此,在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积极自觉地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功能,既要注意面向全体小学生创造条件,提供机遇,满足其共同的需要,又要注意个体间需要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方法积极引导,使之对自己某一方面的需要及满足的正常途径能有正确的认识。否则,小学生由于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很容易在满足需要的冲动驱使下,接受不健康或不正当诱因的影响,采取不恰当的方法和途径求得满足,从而导致错误行为,教育者对此必须充分注意。
2. 提供指导
指导包括集体辅导和个别指导。集体辅导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是指针对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加以辅导,使之对自己成长发育中必定或可能面临的问题有所认识,有所准备,能以积极自觉的心态有效地面对。比如新人学的小学生,由幼儿园的小朋友变成了学校的小学生,随之而来的是主导性活动的变化,由先前的做游戏为主变为以学习为主。随着社会角色的变化、主要活动的变化,家庭与社会的要求也不同。小学生要严格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要写作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已成为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如此巨大的变化对所有学童来说都会遇到对学校生活的心理适应问题。再比如高年级小学生,面对青春期的提前到来所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也有心理准备问题、心理适应问题,所有这些共性的问题都需要教师或其他人员有计划地提供及时有效的辅导,否则就会遇到困难,就可能出现困扰,不利于身心健康。个别指导主要是指根据个体心理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和指导。比如,对个别小学生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方法上的帮助,针对个别小学生存在的某些消极的不利于其身心发展的问题,如逆反心理、,厌学心理或人格上的某些弱点所给予的帮助、所进行的调整等均属个别指导。
3.及时调治
我们知道,学校是全方位、综合性的教育机构,有许多工作要做。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仅仅是小学生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不可能都用于此。同时由于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教育的复杂性,个体间的差异性和家庭生活、环境影响的多样性,因而无论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多么重视,工作多么细致,效果如何显著,也不可能使所有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都能达到非常理想的程度,总会有少数或个别小学生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比较严重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以及班主任和辅导员都能根据有关方面的知识,善于识别,及时发现,并能随时与有关家长取得联系,提供建议,及时送医疗性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及时有效地给予调节和治疗。由于小学生的心理发展尚未定型,各种心理问题即使比较严重,只要及时发现,善于识别,及时送医疗性心理咨询、治疗机构,接受专业人员的帮助和调治,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都能有效地加以排除,得到根治,愈后效果良好。
由此可见,作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重点不在于治疗而在于识别,要能及时发现,以保证及时有效地得到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治疗。
有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教育部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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