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有意思,很有现实意义。
第一,你给的前提是突发疾病,来不及去医院。这里面有两个情况,一种是突发的疾病是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急性病,如果不去医院,得到专业的救治,那么结果就是死亡。还有还有情况是,突发的疾病是单纯的头痛,肚子疼等疾病,即使不去医院,可能病人会很难受,但不至于死亡。
第二,如果是我说的第一种疾病,心脏病等急性病。在有限的时间,你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努力用自己的知识来救治,因为这些疾病太过专业,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设备,你的条件根本达不到,所以即使你出现了失误,导致了死亡。你不会程度法律责任。换句话说,你的抢救了你的能力,法律不强人所难。主观上你是在救人,客观上如果你不抢救,那种疾病也会导致死亡。所以,这个情况下,你的行为不会进入法律调整视野,不需要法律来评价。
第三,如果是我说的第二种疾病,不是必死的急性病。做为一个行为能力人,你应该有基本的认知的能力。你有照顾的义务和简单的救治的义务。但是这个时候,你要特别注意,你应该明白自己不是专业人士,自己不能疏忽大意,不能过于自信,你有这样的一个注意义务。如果你没有尽到这个注意义务,导致了病人的死亡。从法律层面来说,犯罪构成来说,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审阶段,会整体考虑这个案件的事实,考虑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给予一个很轻的处罚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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