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的“三先三后”原则 :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参与救护的人员不要被混乱的场面所干扰,应尽快使伤员平静下来,沉着、镇静地观察其病情,在短时间内做出初步判断,并坚持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对大出血、神志不清、呼吸异常或呼吸停止、脉搏弱或心跳停止的危重伤病员,要先救命后治伤。
对多处受伤的病员要先维持呼吸道通畅,在止血的同时纠正休克,然后处理骨折,最后处理伤口。
扩展资料:
对伤员的检查顺序是:
1、神志。如果伤员对问话、拍打、推动等刺激无反应,可能已意识不清或丧失,病情危重。
2、呼吸。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20次,垂危时呼吸变快、变浅、不规则。濒死前呼吸变慢、不规则,甚至呼吸停止。
3、心跳。将耳朵贴近伤员的左胸壁可听到心跳,用手指可以触摸到心跳。当严重创伤、大出血时,心跳无法听清甚至停止。此时应该立即对伤员进行心肺复苏的抢救。
4、瞳孔。正常时两眼瞳孔等大等圆,遇光则迅速缩小。有颅脑损伤或病情危重的伤员,两瞳孔不等大等圆,对光反射无反应或反应迟钝。呼吸、心跳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双侧瞳孔固定散大,对光反应消失可以作为紧急时判断死亡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喊叫和呻吟声大的伤员不一定表示病情危重,而不呻吟或小声呻吟的伤员病情却可能很严重,一定要首先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健康报-现场急救 三先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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