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伪劣商品,目前国内大体有14条标准:①失效、变质的;②危及安全和人体健康的;③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④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伪造许可证的;⑤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⑦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⑧未有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⑨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⑩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⑪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⑫属剧毒、易燃等危险 品而没有标明的;⑬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⑭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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