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急救竞赛操作流程
裁判先宣读任务通知书,宣读完毕递至急救队长手中后开始计时。
1、初步评估伤员同时控制大出血
1)在宣布比赛开始后方可佩戴眼镜、手套。
2)若有2名以上伤员,应同时进行初步评估,无特殊先后顺序。应注意必须在完成所有伤员的初步评估后才可进行详细评估。
3)若伤员有意识可回答问题,则肯定有呼吸、脉搏,若参赛队员概念不清进行了检查呼吸、脉搏及清理口腔异物等处理,则视为未按正确顺序评估。
4)若伤员无反应,则应按标准心肺复苏流程进行操作。
5)若经查伤员意识清楚或意识不清的伤员存在呼吸、脉搏,则应开始查看有无大出血,需口述有无发现大出血。
6)发现大出血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动脉出血:用厚敷料直接压迫伤口处,抬高伤肢,同时按压动脉止血点,并同时用绷带包扎伤口。若血未能止住(裁判提示“绷带被血渗透”),此时应上止血带,并应再覆盖敷料包扎。
若没有及时控制出血,如进行该伤员或另一名伤员详细评估后才来处理大出血,则视为没有控制动脉出血。
2、详细评估伤员
⑴按评分细则顺序进行,不能一下带过。
⑵详细评估:(按顺序,采用手触的方法)
检查头部(头皮、头发里伤口)—面部—颈部—胸部—腹部—腰部—骨盆—检查生殖器区明显的外伤—下肢(检查下肢是否瘫痪,询问伤员让其活动肢体,触摸伤员双足询问有无感觉)—上肢(检查上肢是否瘫痪,询问伤员让其活动肢体并与伤员握手检查其握力,触摸伤员双手询问有无感觉)—翻身检查背部(当检查后背伤时,三人同时一侧要统一口令,遵从一人指挥,一名位于伤员肩膀一侧,一名位于伤员臀部一侧,一名位于伤员膝盖一侧,同时轻轻翻转伤员)。检查伤员背部翻身后应检查伤员头枕部、颈后及脊柱区、肩胛区和臀部。
检查手腕、颈部(标牌)。
⑶检查有意识的伤员肢体有无瘫痪必须与伤员交流。
⑷若考虑有颈椎损伤,详评时需专人扶头固定颈椎,在详评后可给予先戴上颈托。
3、处理大出血
包扎大出血伤口后若裁判提示:“绷带已被血渗透”,此时队员应在相应肢体近心端绑扎止血带,同时应在渗透的绷带外面再用敷料绷带包扎。
若用绷带包扎四肢较长的伤口时,在伤口敷料上用绷带从肢体远端缠绕向近端,每缠一圈盖住前圈的1/3~1/2成螺旋状。
打结必须为方结。打结位置必须在伤口敷料表面。若为开放性骨折,则打结处应远离伤口。
如有内出血要紧急护理,保持呼吸顺畅,如伤员呕吐或嘴角流血要伤员侧卧或头偏向一侧。若怀疑四肢内出血(肢体严重的肿胀并有青紫和瘀斑),需按照骨折用夹板固定。
4、抗休克处理
1)抗休克应注意事项:
⑴轻轻松开伤员颈部,胸部及腰部过紧衣物(扣子、拉链、腰带等)(口述),保证伤员呼吸和血液循环更畅通。
⑵对无头颈或胸部伤的休克伤员一般采取头低脚高位,应将脚端垫高,以促血液供应重要脏器;对有头颈伤或胸部伤的伤员,若无休克表现应垫高头端,若有休克表现则应保持平卧位。如果伤员头部、胸部等上半身受伤,需抬高担架头侧。
⑶处理伤员时尽量轻手轻脚,尽量减少移动。
⑷保持伤员情绪稳定,安慰伤员。
2)尽量保持伤员体温,盖保温毯(详细评估之后即应盖上)。盖保温毯不能露脚,上担架后应将保温毯四周掖在身体下,以免热量散失。
5、处理创伤
除在初评时即需大出血外,处理其他创伤均应在详细评估伤员之后。
处理顺序:先处理烧烫伤,再处理创伤,最后处理骨折。包扎伤口时需口述所用纱布、敷料均已消毒。
1)面部创伤、烧伤用消毒纱布或敷料(轻中度烧伤时内层纱布应湿润,重度烧伤用干纱布)完全包住,三角巾剪洞,能使伤员呼吸讲话。
2)有必要时纱布可多覆盖几层,敷料应保持松弛。
3)如果烧伤部位在手、足、头面部等处,手指间,脚趾间或耳背后应放置纱布进行隔离。
4)应指出脱去受伤部位的衣服。
5)有扭伤或挫伤应用冷敷处理。
6)发现胸部有穿透伤,立即进行封闭伤口处理:用消毒敷料盖住伤口,外用不透气性材料(如消毒塑料)覆盖,绷带包扎最少包扎两圈,然后用三角巾包扎固定。
7)绷带包扎需盖住敷料,烧伤包扎打结应远离创面,创伤打结在创口敷料表面。
8)上肢损伤包扎后均需用三角吊带悬吊。
6、处理骨折
1)扭伤症状:(1)游走性疼痛(2)触痛(3)肿胀(4)损伤部位皮肤青紫、淤斑
2)对扭伤、拉伤急救应:
⑴抬高受伤部位,使肢体处于放松状态。
⑵用冰袋减轻肿胀疼痛感,(使用冰袋时不能直接接触皮肤,把冰袋裹上毛巾或其它软布)。
⑶如扭伤部位在踝部,用绷带“8” 字包扎踝关节。
⑷若受伤肢体有严重的肿胀并有青紫瘀斑,则应怀疑骨折需按骨折对待。
3)在处置颈椎损伤,应采用合适颈托;骨盆骨折用带状三角巾包扎固定;大腿骨折用夹板固定。
4)如怀疑头颅骨折,除包扎头部伤口外,还应抬高头端。
5)对于四肢骨折(除有肿胀、青紫瘀斑外还有伤肢的畸形和反常活动),夹板固定前均应专人用手固定骨折处两端保持肢体不动。
6)对小腿骨折,如果开放性骨折,应先包扎伤口,用敷料、纱布、绷带包扎,最少包扎两圈(如有动脉出血应先止血)。然后再用夹板固定。
7)用于大腿夹板,外侧应从腋下至足跟,内侧从会阴至足跟(腋下、髋部、大腿根、膝上、膝下、足踝各1道);小腿骨折用夹板两块,从膝上(大腿中部)到脚踝(至少4道);若为上肢骨折可用一块夹板固定,至少绑扎4道。打结均在肢体外侧。需在肢体自然弯曲处或骨突出处放衬垫。也可按《国外矿山医疗急救手册》进行固定。
8)如为脊柱骨折,应3人共同将伤员用平托法或滚身法抬上背夹板,若存在颈椎伤,则需专人扶伤员头部(或抬人前佩戴颈托)。
9)脊柱骨折、骨盆骨折必须按《国外矿山医疗急救手册》处置。
10)抬伤员时队员跪下方式为:跪下一膝在伤员脚端一侧;搬运伤员时应在伤员伤轻一侧抬起伤员。
7、转运伤员
1)检查担架可靠性,一名急救员俯卧担架上,两臂自然下垂,两名急救员抬起担架测试。
2)三人搬动伤员时,要统一遵从一人指挥,(跪在伤员受伤轻的一侧,跪下一膝在伤员脚端一侧),一名位于伤员肩膀一侧,抬伤员头颈部和肩膀(若有颈椎损伤,应有专人扶伤员头部固定颈椎或提前佩戴颈托),一名位于伤员臀部一侧抬伤员臀部和背部,一名位于伤员膝盖一侧抬伤员膝盖和踝,统一口令慢慢抬起,动作协调一致,发出口令同时轻轻移动担架上,盖好毛毯。
3)可自行活动的伤员不需担架;休克或不能行走的伤员均应抬上担架,上肢有伤或昏迷伤员应固定上肢。
4)搬运顺序为先运送重伤员,再运轻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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