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甘露醇和甘油果糖不是脑卒中治疗中必须在第一时间使用的急救药物。无论是中国指南还是国际指南都没有给予这两种药物非常高的推荐级别。更不要说,这两种药物的使用本身就需要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甘露醇这药物使用对心脏和肾脏都有很大的要求,肾功能不好的患者本身就不建议使用,如果没有应用指证,就更不推荐了。心脏功能也是甘露醇使用中的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甘油果糖同样也有禁忌症。另外,就是这两个药物的适应症也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例如,甘露醇在脑出血活动期是不推荐使用的。所以,这个问题问的好,这两个药物使用要深思熟虑后再决定,不能在救护车上无原则的使用。
如何根据药物的性质调节滴速?
(1) 慢:高渗氯化钠注射液、含钾药、生压药的滴速宜慢。治疗脑血栓常用药的渗透压较高,输入体内后,会在短时间内使患者的血容量快速增多,导致心脏负担过重,甚至发生心力衰竭、肺水肿等症。过快输入高渗等液体又可能引起渗透性利尿造成脱水;过快地输入低渗等液体有可能导致肺水肿或充血性心衰;另外过快地输入高渗或有刺激性药物,如四环素、青霉素、头孢类、氯化钾等,可能导致静脉炎;异丙肾上腺素、氨茶碱、多巴胺等过快输入,一旦血浆浓度达到中毒水平时,可引起休克和心跳骤停;
(2) 快:治疗脑出血、颅内压增高的疾病时,滴速应快,一般要求在15-30分钟滴完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否则起不到降低颅压的作用。抗心律紊乱、抗癌药、肝素、钾、血管活性药和催产素等,当速度太慢时,患者不但不能获得有效的药物浓度或液体的量,还可能导致输液针管被血凝块堵塞。
有些抗菌药物治疗安全范围窄,药动学的个体差异很大,引起毒性反应对人体有很大伤害,甚至引起死亡,是治疗药物监测的主要对象,滴速过快会使稳态血药浓度超过治疗范围,造成病人药物毒性反应,滴速过慢则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
1、抗菌药物的静脉滴注速度
(1)过快常可因静脉炎和某些严重反应(癫痫等)而影响治疗效果。
①氨基糖苷类和多粘菌素类等的每次静滴时间不宜少于1h,以免产生对神经肌肉接头的阻制作用。对于治疗指数窄的氨基糖苷类、静脉滴速的控制更为重要。氨基糖苷抗生素对肾脏和听力及前庭功能的毒性反应较大,持续高浓度引起的耳毒性反应可致永久性耳聋,婴幼儿可致终身聋哑,后果严重。
②氟喹诺酮类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的每次静滴时间宜为1-2h,不然即可因脑内药物浓度过高而导致包括癫痫在内的一些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③红霉素乳糖酸盐对静脉的刺激性特强,1g量宜溶于1000ml 0.9%氯化钠液中(1mg/ml),最高也不可超过1.5mg/ml,以免患者不易耐受;静滴时间一般为5h左右。滴注速度过快或浓度过高,易发生静脉内疼痛或血栓性静脉炎,以静注时为甚,烧伤病人更易发生,故用时应稀释至0.1%浓度以下,缓慢滴注。
④四环素盐酸盐和万古霉素的每次静滴时间也需在1h以上。
① 两性霉素B的静滴浓度不可超过10mg/100ml,每次用量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以5%葡萄糖液稀释;每次静滴时间为6h以上,滴注过快有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跳骤停的可能。
② 盐酸林可霉素:静滴时应严格掌握滴速,尤其是心内膜炎患者,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昏厥,血压下降,心电图改变,心跳及呼吸停顿等严重反应。必须静注时,应稀释后缓慢注射,一般1克可溶于输液100毫升中,1小时滴完或600毫克溶于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250毫升中,8-12小时一次。
③ 万古霉素滴注过快可引起“红人综合症”输入药液过浓可致血栓性静脉炎,应适当控制药液浓度和滴速。
(2)大多数β内酰胺类可于静脉内快速滴注,每次用量溶于100-250ml溶液中在30min-1h内滴入。感染性心内膜炎的病原菌常深藏在生物内,血中药物必须有较高的浓度才能渗入而发挥作用,因此应采用较大量具有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β内酰胺类加氨基糖苷类),1天量等分2-4次(一般为3次)静滴。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每日量分次快速静滴者也较持续静滴同量者为高,这对治疗化脓性脑膜炎有一定参考价值。
2.心血管系统用药
(1)氨茶碱:治疗安全范围窄、药动学个体差异大,易引起毒性反应的抗菌药物。静脉注射时浓度过高,注射速度过快,可出现头晕,胸闷,心悸,心律失常,甚至血压急剧下降,惊厥等。因此,本品0.25-0.5克须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毫升稀释后缓慢注射(5分钟以上)。氨茶碱输入速度通常不能超过25滴/min。
(2)盐酸利多卡因:用本品维持治疗时,静滴速度超过50毫克/公斤/分,或血药浓度超过50毫克/毫升时,可出现痉挛,低血压。传导阻滞,心动过缓等。故静滴速度应控制在20-50微克/公斤/分以内;如按体重50公斤计,即滴速在1-2毫克/分之间。心衰,肝病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用量酌减。
(3)心得安:本品静注或静滴过快可致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和心力衰竭,严重者可因心肌麻痹而死亡。因此,静注速度不得超过1毫克/分;静滴时将一次量2.5-5毫克稀释于5-10%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内,速度不得超过1毫克/分,滴注过程中严密观察血压,心律和心率变化,随时调节滴注速度,如心率较慢,则应立即停药。
(4)硝普钠:本药的给药方法是静脉滴注,一般50毫克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配成0.01%溶液。滴注速度为0.5-8微克/公斤/分或20-200微克/分。如滴速过快常可引起血压急剧下降,故滴注过程中要严密观察,血压及脉搏,以调节滴速。
3.其他
(1)肝素;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引起自发性出血,表现为各种粘膜出血,关节积液和伤口出血等。如滴注速度过快,剂量过大,则更易发生上述反应。注射时应以5000单位加入5-10%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100毫升中静滴,速度以每分钟20-30滴为宜。
(2)钾盐:静脉滴注钾盐时,如速度过快,可因血中钾离子浓度骤然升高而抑制心肌,甚至使心脏突然停搏。一般每小时以不超过氯化钾20克为宜,其浓度也不超过0.2-0.4%(治疗心律失常可加至0.6%)。晚期慢性肾功能不全或肾皮质功能低下者,由于排钾较慢,应慎用。
(3)钙剂:浓度过高或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室颤或心跳骤停于收缩期。静注时可用10-25%葡萄糖注射液等量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2毫升),且不可漏至血管外,以防局部剧烈疼痛或组织坏死。
(4)化疗药:肿瘤病人在输化疗药的滴速更是有较严格的限制。如泰素等在静脉用药时要求在5个小时滴完,才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而部分化疗药物由于对血管壁有强烈地刺激作用,为避免在短时间内药物浓度过高,输液速度宜慢。某些化疗药物对心、肾有毒副作用,应把点滴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除此之外尚有酒石酸锑钾,盐酸肾上腺素,利尿酸,安定,水解蛋白,奎宁,异戊巴比妥钠,两性霉素B,对氨基水杨酸钠,中枢兴奋药,细胞色素C,硫酸镁,强心甙类,ATP,催产素,6—氨基乙酸,右旋糖酐铁,对羟基苄胺等也应缓慢静注或静滴,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毒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最佳滴速应由医护人员根据用药者的年龄、病情和药物的性质来控制,且要嘱咐病人在行输液治疗时,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擅自调节滴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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